15 侠,以武破禁!(壹)
徐知行一手撑着油纸伞,一手牵着马丁——马丁,便是那黑蛮小子。
两人一路从印刷厂走来,花了一个多时辰,一路上徐知行问了问他那些小伙伴的具体情况。
如今已是夜幕低垂,两人正在兰登桥上的关口排队,等待进入租界,身前身后,皆是肤色各异的异族,唯有徐知行这么一个奇怪的,背着陌刀的明人。
“贵人,您为何不坐铛铛车?”
“走走也好。”
“您是不是……没钱啊……”马丁小声道。
徐知行面无表情,默不作声,他坐铛铛车只要一个铜板,而马丁要十个,区区十一个铜板,他怎么可能没有?
很快,轮到两人过关检查。
身着兵甲的卫士看到明人面孔眼神稍有柔和,可紧接着,他看到了徐知行背后的陌刀,脸色顿时冰冷:
“租界内不得携带兵刃。”
徐知行掏出一纸公文,递给卫士,这是他的游侠证明。
武士的兵刃胜于生命,在任何时候,要求武士解除兵刃都是一种冒犯,大明是个全民尚武的国家,只要有证明,你大可携带兵刃去任何地方,甚至是上朝堂面圣——这并非对于安全的轻忽傲慢,而是所谓安全,要么人人皆无兵刃,要么人人皆有兵刃。
人有我无,才是不安全。
更不要说,即便身怀利器,又有谁能伤得了那位天下第一的真龙天子?
验过证明,卫士的眼神再次柔和下来:
“原来是小侯爷,请~”
他轻描淡写就放行了,这样的事情时常发生,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明人知晓他的名字,总会给些方便,这是七代先祖用血换来的荣耀与认同。
…………
天地间迷蒙一片,细雨既稠且愁。
整洁的街道上,昏黄路灯晕着迷离的光,徐知行站在街口,一阵微风吹来稀薄的雾气,他从雾中闻到了阳春面的清香。
偏过头,他看到了路边挑着面摊的卞英。
“小侯爷可曾用过饭?”卞英大声道。
“已经吃了。”
“那我跟着小侯爷,迟些再吃!”
徐知行顺着街往前走,卞英挑着担子亦步亦趋。
徐知行知道,这多半是伍叔提前安排的。
他谢绝了伍叔同来的请求,因为自己一个人的确方便些,但估摸着伍叔还是放不下心,所以让卞叔跟着。
租界繁华,街道两旁尽是题着繁字的店铺,这与外面大不相同,外面的商铺招牌上都是萨克逊文,只是在萨克逊文下,会有一行简字。
当年圣天神武皇帝为了普及教育,大力推行简字,他本人也书写简体,此事曾引起朝野儒生激烈反弹,因为字乃文基,若简化便会失了韵味。
但事实证明,圣帝英明,如今的大明识字率近乎100%,而儒生们所担忧的‘动摇文基’并未发生,明人似乎自带简繁转换的天赋,学了简字,繁字不学自通——当然,简字虽是官方正字,但私下里,繁字仍是高雅的象征。
明人,就如他们的字一般高雅。
所有商铺几乎都有漂亮的玻璃橱窗,橱窗里,来自天南海北的珍奇物什在折镜的映照下熠熠生辉,商铺外,是连成片的花坛,坛中郁金香和玫瑰争奇斗艳。
行人如织,有手持折扇的雅士,也有爽朗笑着的,如风一般跑过的猎装少女。
就连那些铺在地上的,已经被踩得光滑的小方砖,也是如此的排列雅致,妙趣横生。
大明为这个世界带来的不仅有武勋与征伐,还有财富与文明,我们是真龙的后代,我们理应主宰七海,率领那些蛮荒夷人走向更好的生活——过去,徐知行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这些年的江湖经历,让他看到了一些在冠军侯府永远看不到的东西。
比如那些穿行于路灯阴影下,弯腰垂首,形色匆匆的白夷,他们大多来自外面,每日早起上桥排队,就是为了进租界谋份差事。
再比如团坐在漂亮橱窗下,面色蜡黄,两眼无神的乞丐,白夷的乞丐是进不了租界的,租界的乞丐只有明人自己,他们大多怀揣着一个淘金梦自神州而来,却不知为何,最后破了产,连家也回不去了。
当年太祖徐良策率军长驱万里,攻入兰登,是因为圣帝许诺犁庭扫穴后,必将天下太平安居乐业——这是为了,万世的太平!
如今大明的战舰横行无忌,可最后一个冠军侯却屈辱的死于山匪之手。
喧嚣声渐渐远去。
徐知行牵着马丁走过一片喧闹的集市,停在了一个灯光昏暗的十字路口前。
街对面,有一栋古朴的三层小楼,像是个酒坊,但又不完全是,楼的一面开着明档,能清晰看见里面的景象。
屋子最内首,有一个小小的戏台,台下坐着酒客,台上满面白脂的小生在二胡与铜铙应和下唱着戏:
“这躯体,是存是灭难掂量,何去何从向哪方,忍受着命运地毒箭,抑或是挺身反抗,扫尽了人间苦难,熟贵熟贱叫人思虑长。”
“谁甘愿受这人世鞭挞,谁甘愿将生命的重负独自扛,谁甘愿忍受这官吏残暴,任凭他层层欺压催折了脊梁,皆因是解不透死后秘境,一个个犹豫彷徨心智迷惘,默默地承受这人间苦楚千万状,断不肯抛却下负重的形骸将朽的皮囊,层层顾虑褪血性,叫人心懦弱壮志皆消亡。”
……
这出戏叫做《哈姆雷特》,兰登的传统曲目,明人颇为喜欢,便也改了京戏的版本,叫做《王子复仇记》。
徐知行的目光移向一楼另一侧的楼梯,梯上不时有提着裤腰带的男人走下来。
这里不是酒坊。
而是一种在大明已经被取缔了两百年,却至今禁之不绝的地方,其名为,妓院。
这是刁三,或者是剃刀帮的产业——总之都一样。
徐知行的目光再次移向屋外,妓院背光的屋檐下坐着三个小孩。
黑白黄三种肤色,刚好凑齐了。
第一个‘半跪’在地上,他的双腿其膝而断,长短整齐,想来是刀法不错,一刀而断。
第二个的双手反折,常人的手都是自然向前,而他却别在身后,几乎扭成了麻花。
第三个眼眶之中竟然没有眼珠子,张着嘴,露出半截舌头,啊啊啊啊,是个哑巴。
不时有嫖客进出,为首的孩子便高喊大爷,作揖磕头。
来人看了不忍,便会随手洒出一把铜板,甚至也有人给银元的,但孩子们得了钱并无喜悦,因为没多久,屋子里便会出来人,把他们碗里的钱拿走——那破碗,永远是空的,就像大明武士横行天下,神州却仍旧匪患不息一样。
徐知行就这么撑着油布伞,牵着马丁,站在雨中默默看着。
忽的,楼里爆发出一阵喧闹声,原来是台上的小生脚滑栽了个跟头。
哄笑的有,喝倒彩的有。
前桌的一位客人似是入了戏,骂骂咧咧道:“这都什么跟什么,哪儿有叔叔篡侄子位的道理,这些红毛鬼子真是没有尊卑!”
“那个叫做克劳狄斯的,也忒不是东西了,未开化的白蛮子,这种不知礼法的事情,只有在他们这里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