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枪(1 / 2)我谦虚了点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这人影交错的街道中央,两侧的水泥房都被这荒芜土地的沙尘,染上了一层层的灰,墙壁开始褪色,而高高的铁质吊牌被缝合在窗子上,废铁和外露的破旧下水管道黏在一起,地面上踩干的碎裂石块,组成了新的平整道路。

穿着橡胶皮靴的执法队员们,没有注意到,在这街道旁边的巷子里,在那潮湿的,有着生锈防护栏的一间间单元房下面,两个同样奇怪的人类,正看着他们。

这两个人一个戴着花花绿绿的破布头巾,另外一个则给自己的嘴开了一道疤,可只开了一半让他的嘴,狠狠地咧向左边。

戴着破布头巾的家伙捂着耳机,在耳机的另一头,一个暴躁的男声随即传来。

“告诉我!72号怎么会失控,吴羊,你不是信誓旦旦的给我保证,不会出问题吗?”

吴羊随即回答,“医生,这是我的失误,我会解决问题的。”

“无论如何,把72号给我带回来,无论是死是活,她不能落在执法队的手里。”

“好。”

听完“医生”的嘱托以后,吴羊也是叹了一口气,他看向自己旁边,那个嘴向左边咧开的家伙,这家伙的眼睛在此刻浑浊的,一片茫然,他身上的衣服是完全贴身的黑色衣服,是用污染生物的皮特制的,在衣服的背面用阴文凿刻出了一道符咒。

吴羊拍了拍这家伙的背,随即拿着一颗蒜,在他的鼻子前晃了晃,这让这家伙浑浊的眼睛,逐渐变得明亮,那只咧开一半的嘴,也咧得越来越大,吴羊把绑在背后的“KIN—1号短铳枪”交到他的手上,这让他的神情更加疯狂。

“去吧,21号,把72号给我带回来,去吧。”吴羊的声音轻的像是蛊惑人类的魔鬼。

21号的眼睛登时变得血红,“杀!杀死他们,夺回来,夺回来!”

这只被训化的怪物,将短铳枪插入到了自己的脊梁当中,他背后那些异形的骨骼,相比于72号而言,更加的怪异,这些背部骨骼中段凸起,前端下陷,组成了一个皮制的凹槽,正好把这一把短铳枪插入进去,随后,他便沿着这老式居民楼的防护栏一路往上爬。

另一边,执法者小队正在尝试性的查探这刚刚被击毙的怪物,他们端着枪,小心的踱步往前,他们的枪口不仅对准了这有可能突然袭击的怪物,还顺便将已经晕倒在地的陈竹,纳入了射击范围。

在执法队的眼中,怪物,和被怪物盯上的人,同样危险。

陈竹是晕倒在地,只不过他现在脑子还又一些模模糊糊的意识,他尝试着让身体行动起来,却十分困难,而他的耳边也响起了密集的脚步声。

这是,是发生什么了吗?

好混乱。

这脚步声来自他身边的这些平民,他们看到黑衣执法队端着枪向这边走来,都纷纷避让,这帮公路镇的“黑疯子”,在开枪的时候可不会认人,他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执行公路镇当中的律法铁规。

“确认,目标已彻底死亡,具体异变原因不明。”最先走到尸体处的执法队员,开始播报。

72号被陈竹一刀刺穿了核心的“活眼”后,生命力便迅速流逝,再加上黑衣执法队的连环枪击,早已死的不能再死。

“收敛怪人尸体,倒地的那个先送医院。”带头的执法官命令道。

“好。”手下的执法队员随即应道。

可正当他们开始执行命令,一阵破风声却开始在他们身侧响起,这种声音不像是正常的机械,或者说是子弹的响声,而是某种生物,正在高速移动,向他们袭来,这帮黑衣执法队员,几乎是本能的转身,可还是来不及了。

一个人影从他们背后的水泥楼顶跃下,他重重的一踩,差点让从天台延申下来的铁皮管道给整个断裂,只见从这21号两只手的指甲中,骨刺生长了出来,高速坠落所带来的冲击力,被他完全施加在了两名执法队员可怜的后脖颈上,直接贯穿,撕裂,整个脑袋被直接薅下。

这个行动迅速的怪人,四肢着地,根本没有任何的卸力,这人类肉体无法承受的压力,完全显现在了他的身上,皮开肉绽,可这却让他更加的兴奋,他像是野兽一样奔跑起来,随后高高举起右爪,再次贯穿了一个执法队员的身体,刺穿了他的心脏。

短短时间,连杀三人,如此可怕的杀力,这是这帮久经战阵的执法队员们始料未及的,不过平日里严格的训练,还是保证了他们没在这时间队列崩溃,他们迅速调整了站位,减少聚集,随后对准21号,子弹上膛,激发,燥热的子弹喷薄而出。

几乎是一瞬之间,原本还形势大好的21号,便被子弹雨笼罩,这些破壳而出的钢铁杀手,肆意的吞噬着他的血肉,击穿它的脏器,可这怪物却像打不死一样,嘶吼着就又想咬向一位执法队员,可这队员及时拉开,让这怪物的攻击落了空。

“就这样,拉开距离,这怪物也没那么.....”执法官的话语停留在了这一刻。

一发短铳枪喷射出的子弹,命中了他的脑袋,他死不瞑目的看着眼前的21号,而21号却开始疯狂的狞笑,将他的嘴往左边越拉越开。

点射,然后是又一发连射,在武器没有差距的情况下,打不死的21号杀穿这支执法队,根本没费任何力气,一具具尸体倒下,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戮。

这枪声如雷,血炎滔天,陈竹这才缓缓的完全恢复了意识,他睁开眼睛,看到身边早已是尸横遍野,这让他脑瓜子嗡嗡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