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韩信也是不负圣望,百日来捷报不断,大小战役已经二十八场,攻占十几座草原部落。
陆天翻看着韩信的捷报,自然是非常满意。
而在韩信的捷报中,反复提到了陆天发明的铁蹄、马鞍和马镫,将之示为国之重器。并在捷报中说明,每战之后,必收敛残尸,焚毁一切铁蹄、马鞍、马镫,以免泄漏出去,为敌所用。
若说丈田令乃国之大策,那骑兵三件套的发明,可真的算得上“国之重器”!
在铁蹄发明之前,马匹的消耗非常巨大,且一天也走不了多远。而铁蹄可以有效的保护马的蹄子,减少马匹受伤、提高马匹行军速度和行程。日行千里,竟也不再是梦。
而马鞍、马镫更是了得。在它们出现之前,马匹只是运输工具和拉车工具;骑兵只是跑得快的士兵而已;想要战斗还必须停下马来,或者坐在马车里,相互攻伐。而有了马鞍和马镫,士兵们就可以稳稳的骑在马上,空出双手,做更多的战术动作。
有了铁蹄、马鞍、马镫,骑兵才算是真正的战斗兵种,才算是开始了骑兵的辉煌。
当年陆天能迅速灭六国、平叛乱,骑兵三宝,居功至伟。
如今面对草原的游骑士兵,同样是装备碾压,打了匈奴人一个措手不及。
等匈奴人反应过来的时候,草原南部方圆千里,已尽数被秦军占领。
各部落纷纷北撤,回到了草原深处。
“可汗,可有办法克制秦军?”
匈奴王庭,冒顿单于高坐虎皮,各部亲王齐聚帐内。众人纷纷请教大单于冒顿。
此时的冒顿,刚刚击败了东胡和丁零,收复近百个部落,是为北方草原上最伟大的雄鹰,实力强大,直系部曲就超过十万,附庸者更是多如牛毛。
可是最近,在草原上突然出现了第二支强大的军队,令草原各部接连挫败,引得草原上一片哗然,人心惶惶。
开始之时,这支军队神秘莫测,朝东暮西,且战后没有任何消息传出来。
直到两月之后,才有败军逃了出来,方知那支神秘军队,竟然是秦军。
“什么?中原人竟敢来我草原张狂?”
“众部随我围杀之!”
听说那神秘军队竟然是秦军,各部亲王气得哇哇大叫,嚎嚎叫着挥鞭策马、围杀韩信。
在大单于冒顿的带领下,十二个部落一起出兵,近二十万骑兵展开疯狂猎杀,哪料却被韩信轻易跳出包围圈。
等各部反应过来的时候,远处部落竟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不好!快回援!”
众草原骑士疯狂驰援;结果半途中又中了秦军埋伏,顿时伤亡惨重。
杀声震天!
血染草原!
若非冒顿的亲信乌玛拼命相护,大单于冒顿可能就不是中一箭那么简单了。
这一天,对韩信来说,正是一生最辉煌的时候;但对草原民族,对匈奴人来说,却是当头一棒,彻底被打蒙了。
“他们竟然装备了巨型武器!”
“他们竟然可以骑射!”
“他们的战马,竟然比我们草原上的良驹跑得更快、更稳?”
草原人引以为傲的游骑兵,在中原人的骑兵前,竟然首次完败,甚至被完全碾压。
二十万草原勇士,最终逃出来的,已是十不存一。
塔木部落覆灭;
青狼部落覆灭;
厥木部落覆灭……
草原南部千里,尽落秦人之手。
“可恨!”
“没想到,我草原雄鹰,有一天竟然会败在中原人之手。”
“真乃我草原雄鹰的耻辱!”
“我听战败的朋友说,那秦朝士兵竟然可以舞动丈八长戟、五尺长刀,还可以奔跑中骑射,十有五中,勇武之极!”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秦军竟然这般勇猛!”
“是啊。通常我们几个部落,能出一名巴图鲁已是难得,那秦朝士兵竟然人人如苍鹰,个个英勇善战,真乃奇闻!”
众亲王叫叫嚷嚷,眼中满是敬畏,又对冬季的南下计划忧心忡忡。
冒顿拍案喝道:“休得涨他人志气!”
“可是,可汗,那秦军确实个个神勇,我们不是敌手,可如何办才好?”
“请可汗出兵,为我们报仇。”
各部亲王纷纷叫嚷。
冒顿一时无言。他摸了摸头顶少了一簇的发辫,对那一箭还是心有余悸。
这一次,中原人竟然这么厉害?这可如何是好?
冒顿手中匕首割着肥羊,皱头紧皱,竟是忘了把羊肉送进嘴里。
众亲王也看出大单于的纠结,顿时一齐叹息,连最肥美的羊肉也不香了。
“报——”
就在这时,传令兵冲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