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雄鹿部落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发明电灯,照明靠的是煤油灯。
不过即使是煤油灯,对于传统的印第安部落来说依旧是奢侈品。
自从美国发起了西进运动,直接派遣军队对印第安人进行屠杀,双方的关系就开始势同水火。
印第安人居无定所,会随着季节不停的迁徙。
而美国佬则一般生存在人们自发聚集的镇子里面。
这种镇子一般来说不大,多则两三千人,少则只有几百人。
如果是数万人的聚集地,那已经是城市而不是小镇了。
而且美利坚还颁布了法令,禁止向印第安人出售枪械、金属、药品等一切现代化设施。
所以双方是很少发生交集的,即使是有交集,也都是小心翼翼的进行,生怕被对方打了黑枪。
所以雄鹿部落的夜晚,照明靠的并不是煤油灯,而是篝火和火把。
当两人回到部落的时候,这里已经燃起了十多个篝火堆,还有大量火把插在周围,驱散了黑暗和寒冷。
“乌玛,你去哪里了?这么晚才回来!我很担心你!”
看到两人之后,一个身材健壮,袒胸露乳的壮汉急忙跑过来问道。
“我和韩非去捕鱼了,哥哥。”
壮汉这才注意到旁边的韩非,顿时一把将妹妹拽到自己身后。
“你是谁?”壮汉目露凶光,非常警惕的询问道。
乌玛挣脱开他的大手:“不要这么粗鲁,哥哥。”
“他是韩非,今天上午被水流冲到了我们的部落,我救了他。”
“当时你出去捕猎了,所以不知道这件事,但你可以去问父亲,他同意我这么做。”
壮汉却非常不满意地说道:“谁让你随便救外人的?你了解他的底细吗?”
说完向着远处一指:“现在马上离开我们的部落,这里不欢迎你,陌生人!”
韩非看了看周围的群山,心中顿时升起一丝不满。
心想你就算让我走,也至少等到天亮吧。
现在这种大晚上,自己又无法分辨方向,茫茫西部渺无人烟,往哪里走?
如果是个普通人,这种做法和谋杀没什么区别。
看到这边发生了争吵,不远处十多个壮汉跑了过来。
这些人都赤裸着上半身,脸上涂着红红白白的迷彩印,头发上编织着各种鸟兽的羽毛。
其中有几个手中还拿着动物骨头做成的武器,虽然比不上刀剑,但在月光之下也显得锋利异常。
见状,乌玛使劲挣脱开哥哥,张开手臂挡在韩非面前。
韩非感觉有些不舒服,轻轻将对方拨开。
上辈子老好人做够了,这辈子不想再做了。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对我有敌意,但如果我一定要留下呢?”
话不投机,多说无益。
一群印第安壮汉立刻将韩非围在中间。
既然决定要动手了,韩非可不像黄师傅一样,只知道后发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