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人杂乱的,呼啦啦从沙丘翻过,来到离姜世风十多米的地方。
姜世风一边慢悠悠的喝着肉汤,一边打量着他们。
所有的人,除了极少数领头的,其他的人,全都是衣衫褴褛,逢头垢面。
破烂的衣服,看不清原本的颜色,清一色的黑黄颜色,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男的大多也是这个颜色。
女的则稍微白净些,尤其是脸。
姜世风看着,数了数,共有350人,其中,男的50人,女的足足300人。
300个女人,年龄分布广泛,从13岁到50岁都有,她们有着统一的特点,就是漂亮。
且,通过这些女人的长相,以及站的远近,姜世风猜测,其中有姐妹,母女,婆媳,嗯,竟然还意外的发现一对双胞胎。
而男人中,全是面漏凶光,眼珠泛红的青壮,只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孩子,这个男孩,姜世风看着眼熟。
这时,哪个看起来有些眼熟的半大孩子,越众站在光头大汉身前,指着姜世风叫道:“你可还记得我?——”
姜世风一口喝完肉片汤,又拿起油煎肉排,噗嗤咬下一口,油脂四溅,香味传出老远。
“哦,原来是你啊,当初你跑的够快,我还以为你渴死在沙漠里了。”
男孩公鸭一般的嗓子,又说不出的恨意:“天见可怜,让你失望了,我张强没死,又回来了!”
姜世风咀嚼着肉排,皱眉咽下,早知道留些汤了,干吃肉排有些噎得慌。
“哦,命挺大的。”
张强咽了咽口水,瞪着姜世风,一脸得意:“知道我来干什么了么?杀了你,替我女朋友倩倩报仇!——”
“猜到了,你一脸杀我而后快的表情,肯定不是让我请你吃饭的。”
姜世风心虚的飞快看了一眼柳姐,见她面无异常,心中稍安,还好,柳姐不再是柳姐了。
“当初你没有追上来杀了我,后悔了吧?”
听到请吃饭,不单单是张强,几乎所有的人,全都咕咚一下,齐刷刷的咽了一下口水。
艾玛,又闻到空气中弥漫的肉香味,以及肉香中藏的咸味,所有的人,都瞪着姜世风手里的肉排。
“不后悔,感谢你带来他们!”
这句感激是真的,350人,哪怕等会杀一些,留下的人,也足够自己种田所用。
“你,你吃的是肉吧?刚才喝的是汤?你竟然有水,有肉,还有盐?”
这时,一个约四十多岁的秃顶戴眼镜男人,实在忍不住,插话说道。
戴眼镜男人的话,算是打开了这帮人心中的探知欲望。
在这个缺水缺食物的沙漠中,竟然有人吃着油煎肉排,喝着肉片汤,一身上下,衣服是新的,不沾沙土,脸上也很干净,不见污垢。
这说明什么?说明眼前这人,不缺水不缺食物,还特么多的可以洗脸洗澡洗衣服!
更可气的是,竟然还有盐吃!
他们想到自己,这么大半个月来,虽然勉强活下来了,可吃的是什么,喝的又是什么?
尿,昆虫!
大半个月来,更是一点咸味也没尝到,嘴里除了令人犯呕的血腥味,几乎淡出鸟来。
做梦都想吞一口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