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狼潜伏在河的对岸,它们已经等待了太久太久,每一只狼都变得饥肠辘辘。这时候也唯独头狼能压得住它们,它紧盯着羊群,口中垂涎三尺。
快了,就快了,最肥美的几只羊进入了捕猎范围,头狼已经能嗅到它们身上的骚味。
呼地一声,就像是风刮过的声音,头狼猛地窜了出去。
当第一只狼出现时,就代表你已经被狼群包围了。头狼的冲锋带动着整个狼群,没有嚎叫,它们毫无征兆地发动了进攻,不,不是进攻。
这是一场狩猎,一场屠杀。
“咩!!!”
白羊羊从草里站起身,一下子推开最近的一只羊,他的动作也惊吓到了羊群,它们四散逃离,比预想中早了几秒。
这几秒钟或许足够饿死几只狼了。
混乱开始像瘟疫一般扩散开来,白羊羊也在不停地跑着,他剧烈地喘息声几乎盖过了羊群的惨叫声,心脏咚咚地跳着,大脑逐渐变得空白。
活下去,这是现在唯一要做的事。
不知道跑了多久,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当白羊羊被他脚踝的剧痛惊醒时,他才发觉自己跌倒在了地上,口中满是泥土。
一直可爱的羊轻轻拱了拱他,这只羊要比其他任何羊都干净、年轻,还有一种莫名的秀气。
白羊羊认出了她来,这是那只他最爱的小羊。
“咩~”小羊用舌头舔了舔他的脸。
白羊羊起身抱住了它,只觉得两条腿都剧痛无比,除了疼痛之外就没有了别的感觉,他开始失血。
与此同时,几只狼出现在他的视野中。
狼群的追踪能力是极其优秀的,特别是当它们的猎物流血受伤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能逃出它们的狩猎范围。它们从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围了过来,一步步靠近着。
出奇地,白羊羊忽然不怎么感到害怕了。
或许是某种情感战胜了恐惧,亦或者是他不再是羊的原因,这些狼群对于他来说不再是天敌,所以他伸出手,握住身边的一块石头。
“来啊!!”
“来了。”石头迎风而涨,变出血肉,生作人形,平起就这样忽地从地里钻了出来,脸上挂着清风般地温和笑容。
他伸手取下白羊羊身上挂着的一株野生小麦,轻轻揉揉的头发,又搓搓他的小角。
“做的很棒。”
白羊羊的逃跑并非是漫无目的的,他本能地向着平起所能庇护的方向跑去,终于,在被追上的前一刻,他踏进了领地边缘。
平起淡然地与狼群对峙着,这是已经不再是区区几只狼了,随着日暮西山,越来越多的狼出现在视野里。
随着头狼的最后到来,狼群开始向月嚎叫。
“嗷呜——”
平起把野生小麦藏进身体里,打算之后再开始详细研究,现在最重要的,是弄死这些狼。
不再他控制范围的野狼是非常危险的,不仅对于未来的领地扩张有害,这些狼群还有可能误入他现有的底盘,捕杀他的子民。白羊羊就差点因此死掉,这可是整座山里唯一的男丁。
平起现在是土地,因此不算在生物范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