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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走了班长书包里的钱,买了一包卫龙找开后,将其分为两份,一份藏在口袋里,一份藏在楼梯的后面。

并不是我有多聪明,知道狡兔三窟,而是我想买一个溜溜球。

这件事瞒不过心细如发的语文老师,被叫到办公室,老师似乎看出了我不想当小偷,于是让我在纸上写了一个“拿”字,我大概是害怕了,忍不住哭了出来。

当时我感觉到很屈辱,我至今都无法忘记,当时那种感受,并且在心里默默发誓,再也不偷外面的东西了。

最终还是在老师的恩威并施下,写下了一个拿字。

这是我一生中印象最深的一个字。

然后就是带领老师去隐藏脏物的地点。

把17.5元交给了老师,由老师交给了班长。

老师告诉班长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班级里的其他同学。

但是班长食言了,他说过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其他同学,但是他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好朋友。

很快就传开了。

我也第一次体会到了,诋毁,排斥,孤立,以及被针对的滋味。

我想哭,但我哭不出来。

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发现,人在非常难受的时候,怎么样都哭不出来的感觉。

有人告诉我,哭没有任何意义,哭了你玩具不会自己恢复完好,哭了你丢掉的钱也不会自己长腿跑回来。

我深以为然。

从那以后,我大概就很少会哭,也戒掉了偷的习惯。

有时候自尊和难受,也是两个很好的老师。

大概是昨天,我26岁,一个人在漆黑的夜晚,刷着抖音,这天的晚上不知道怎么了,显得格外的安静,而手机上推荐的又刚好都是一些情感,一些非常伤感感性的东西。

一下子情绪就上来了,回想起之前的种种,父亲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母亲也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双方家庭都有各自的孩子,而我只是两者之间,游离在外的边缘人。

另外,在我主动要去母亲那边生活,母亲便和我断了联系。

至于为什么断了联系,很复杂,我不是很懂这些。

大概是我在说,要去她的城市,和她一起生活的时候,她怕了。

因为她在另外一个城市里已经组成了另一个家庭,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母亲大概是觉得自己还清了所有的亏欠,所以就安心了。

事实上她的田,她所认为的房子,真的和我一关系都没有,是按照人头比列来分的,而这些我根本就不在乎,这不是我想要的。

我之所以主动想要要求去母亲那边生活,是因为我在现在这个家,待的很累。

我累了,所以我想离开。

我想逃避。

一次两次逃避可耻,却很有用。

但是人总有无处可逃的时候。

就在今晚,我想起了种种的往事,听着伤感的歌,情绪忽然一下子就爆发了出来,又哭又笑,声音嘶哑,好像有一种想吐,想要把体内的东西一起吐出来的感觉。

除了吃不饱穿不暖,这个世间还有一种穷人,精神上的贫穷,极度需要爱,却无法爱,渴望得到认同,没有方向,不被人所需要,也没有人会在意。

无助,癫狂,我有理智,在情绪还未稳定下来,就迫不及待打开电脑,写下了这段文字。

我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可能是一种发泄。

另外的文章内容,明天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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