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查案(2 / 2)卒过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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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曾提到,那个王老板骗他卖女儿,我们或许,可以从那张卖身契入手。”

张明宇几人恍然,皆是点头。

“的确是条思路,明日,我会借着查【祸妖】的幌子,去牢中询问那个中年男子。”

“你们去调县衙文案,将男子的身份,和那个王老板,包括张捕头和白志川,都查一遍,看看他们究竟在此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三人连忙点头。

有了大致思路,几人都松了一口气。

只要能证明,那个王老板的确用了非法的手段,让中年男子将女儿卖给他,那此事,就将直接反转。

次日清晨,一大早,四人就直奔县衙而去。

县衙倒也没为难他们,直接将几人放了进去。

无论是审讯中年男子,还是调查公文档案,都没有遇到任何阻力。

三人整整看了一上午,待张明宇问完,四人这才一齐出了县衙。

随后几人又去了县中各处打听,收集信息。

直到晚上,几人这才回到了客栈,不过大家面色都不太好看,开始整理起了得到的信息。

中年男子名叫郭浩,白马县清河村人,父母和妻子早逝,目不识丁,只留下唯一一个女儿,自身极度嗜酒。

郭浩女儿郭红梅,今年十六,听街坊邻居说,长的极为漂亮。

王老板原名名王有财,白马城中富商,产业很多,也是春香楼的老板,在白马城中势力很大。

张捕头原名张胜,白马县衙捕头,听说他去春香楼,从来不用给银子,显然和王有财关系匪浅。

至于白志川,几人并没发现他和王有财有什么交集,不过,张胜是他的女婿,他的二女儿,正是张胜的妻子。

而郭浩卖女之事,发生在他自己家。

这里,就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了。

第一个,郭浩给出的版本,他说自己本来签字画押的是借银子的借据,是王有财骗了他,才变成了卖女儿的卖身契。

而第二个,是王有财给的,毫无疑问,他说的是郭浩为了有钱喝酒,将女儿卖给了他。

大致信息如此。

其中,最让几人注意的一点,就是郭浩嗜酒。

走访周围邻居,对于郭浩卖女儿喝酒,大家都一致表示了肯定,觉得他就这样的人,没什么奇怪的。

如果真是这样,为了喝酒,卖了自己的女儿,这不就意味着,几人查了寂寞吗?

但是,对此,陈耀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觉得不可能。

他是养神师,对精神力波动极为敏锐,昨晚,郭浩情绪波动极大,应该并没有撒谎胡说八道。

老张也觉得不可能,他亲自审讯了郭浩,以他多年看人的经验,郭浩并没有撒谎的迹象。

但这些,都是几人的主观判断,没有什么用,究竟该如何才能找出真相呢?

卖身契,众人也已经查看了,并没有问题,这该如何突破,才能找出原本的真相?

张明宇眉头皱起,用手轻轻的敲了下桌子:“还有一人,或许能证明此事的前因后果。”

“谁?!”几人都忍不住问道。

“邹家粮店老板,邹少言。”

“邹少言,那是谁?”

张明宇脸色依旧凝重,喝个口茶,叹了一声:“按照大夏的规矩,卖身契,和借钱较多的情况,必须有第三人在场,当公证人,以证公平。”

“而这个邹少言,就是这个卖身契中的公证人。”

“不过,这人明显是王有财那边的,我询问郭浩时,他也说是两人合起伙来骗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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