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时分,夜幕降临。
林怀义面色凝重,风尘仆仆的从外面赶回来。
见到李长安后,他露出一丝微笑。
“长安,回来了啊,事情办得如何?”
“蛮顺利的。”李长安回道。
林兰心在张惠的呼唤下,走过来吃饭。
看到李长安后,忍不住又剜了一眼。
李长安见状,抬起自己的右手,反复看了看,一副很是回味的样子。
林兰心欲言又止,忍气吞声地坐了下来。
之前被李长安用脚踢屁股,就已经够羞耻的了。
没想到,十多天不见,这混蛋愈发大胆了,竟然敢直接上手!
说不气,那自是不可能的。
但真说要有多气,她好像倒也没有。
林兰心也搞不太清懂自身目前的心态,可能用心乱如麻这个词语来形容,比较恰当。
李长安嘴角带笑,这妞虽然是大小姐脾气,平日里性格脾气都差了点,但脑子其实也简单。
总体来说,还是很好拿捏的。
不过,他不得不感叹一句。
用脚和用手,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前者的感受,不会太清晰。
后者,不仅触觉直接,还能体会到具体的规则形态。
圆,
润。
张惠对着李长安说道:“长安啊,多吃点,这次跑这么远,在外面肯定没吃好吧。”
“谢谢义母。”李长安笑着回道:“对了,我这次出门,从江南带了点东西回来给你,还有兰心。”
“哦,是吗?”张惠惊讶道。
李长安从身上掏出两支发簪,一支为白玉所制,雪亮剔透,簪头是一朵雪莲,有几条流苏垂下,飘雅出尘。
另外一支簪子,通体碧绿,簪身凋刻着栩栩如生的彩凤,看起来极为精致。
“看着很不错啊!”
张惠笑呵呵地说道。
李长安笑着递过去:“这是我特意找了好多家,才找到的,这两支都是孤品,绝对适合义母你和兰心。”
事实上这是他离开禾溪城之前,路过一家商铺时,临时想起来的。
都是孤品,自然也是不可能的。
这种款式的,还有好几支呢!
不过这两根发簪的价格确实不便宜,李长安当时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
就这钱,还是何艳彩帮忙付的。
李长安又道:“本来我还想买点胭脂水粉的,不过那东西我实在不太懂。所以,就没有买。”
其实是忘了,那铺子里没有胭脂水粉卖,他压根就没有想起来。
当然,即便记得,他也懒得再跑了。
差不多就行了,没必要买那么多。
礼轻情意重,何况这礼也不算轻。
张惠开心地接过发簪,说道:“都是自己人,这么客气干嘛,只要心里记得我们就行了。”
李长安表态道:“那必须记得,我一向都是把义母端在心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