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警署,郑峰的办公室迎来了一个客人。
小伙很帅,因为他是古仔演的角色,占米仔。
占米一身西服,留着帅帅的头发,如果是白色的古仔,那颜值都有郑峰一半了。
郑峰见了占米之后,也客气的请他坐下。
“喝点什么?”
“白水就可以。”
“那我们的爱好相似。”
郑峰倒了水之后,寒暄了一会,如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郑峰跟一个社会精英聊什么大事情呢。
而事实上,占米不是一般人,他有很高的经商天赋,而且他也喜欢经商。
当有天赋又喜欢,占米做生意的能力是很强的。
只是占米不是一個普通的生意人,他是和联胜的五虎之一,和联胜在港岛的影响力是仅次于洪兴和东兴,号称有五万会员的存在。
整个港岛就是如此,普通人想要生存,总是绕不开社团。
看过电影的都知道,占米也是被迫加入社团,不加入社团就不能好好的做生意。
结果一步步的做到现在和联胜五虎的位置,成为港岛道上有名有姓的人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比郑峰还厉害,郑峰如果不开挂,现在恐怕也是一事无成。
“我想在北角警署这里做生意,希望郑sir支持。”
“只是做生意?”郑峰作为警司,而且是打出来的警司,凝视着占米,占米还是很有压力的。
“是。”
“我相信你。”
占米没有想到郑峰说出这样的一番话,一时间竟然有些感动。他这些年跟警方合作,无非都是一些贪婪之辈,没有一个人相信他是老老实实做生意的。
当然,郑峰不会告诉他,相信他是因为看过电影,了解他。
“但是我的规矩你懂得,那两样不能沾,而且要保持北角警署的稳定,必要的时候要帮我。”
郑峰没有说要他帮警队,而是说帮自己,这样说出来占米更容易接受。
他再如何,也是社团分子,直接帮警队那不就成了二五仔了。
占米思考了一会,特别是郑峰的最后一句话,他知道只要自己点头,恐怕以后会出卖不少人。
但是他没有选择,之所以主动找到郑峰,就是因为他希望找到这样一个平和的地方做生意,而不是打打杀杀。
只是想让他帮警队做事,他也有些做不出来,连老大都配合警方,社团还能活吗?
郑峰看出了他的顾虑,“过两年就是97了,内地是不允许有社团的,早点上岸,总是好事。”
“内地可不会讲究那么多,不听话就直接拉去打靶了。”
“而且你觉得社团的存在,对于港岛的老百姓有什么意义?他已经从过去有保护的意味变成了一个蚂蟥,吸老百姓的血。”
“你也不想,以后你的孩子,问你做什么的时候,你说自己是混社团的吧?”
“到时候你希望他骄傲还是厌恶?”
占米说不出来话了,他以为郑峰会说什么大道理,没有想到郑峰居然说他的孩子怎么看。
这么多年他见惯了各种警察,但是郑峰这样的他是第一次见。
“好。”
见占米答应下来,郑峰也是高兴的,社团分子不都是坏人,哪怕他们做了坏事也是逼不得已。
就如同罗继,跟了倪家七年,杀的人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