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王庭。
当步度根率领铁骑赶回狼居胥山的时候,汉军已经在这片土地肆虐了整整半个多月。
沿途尽是破败,落寞的景象,步度根等人目睹这一幕幕,心中的愤怒已经达到极致。
“这是何故?”
看向面前缺了双臂,脸上遍布伤疤,惨不忍睹的将领,步度根终是按捺住了心中的怒火。
那将领闻言,脸上露出羞愧,愤恨等神色。
这是出自众将的手笔,为的是最大程度激怒鲜卑人。
张飞在其脸上写字,吕布与张辽各断其一臂,关羽在他肩膀上砍了一刀,却故意收了劲,并未致命。
“末将无能,未能战胜汉军,请大单于赐我一死。”
他轻视了汉军,或者说十年前的胜利带来了盲目自信,以为自己同等的五千骑兵能战胜汉军,结果汉军只用了三个时辰,就杀得他们全线崩溃。
步度根沉声道:“此战不怪你,汉军既然敢孤军深入,来的必然是精锐,可知汉军去向?”
“他们向北而去,据我军斥候汇报,汉军正在狼居胥山安营扎寨。”
狼居胥山。
因为一个闪耀的将星而成名,这是大汉的荣耀,草原的耻辱。
步度根瞬间明白汉军主将的用意,这是要效彷霍去病封狼居胥。
哼,天真!
区区五千人就想封狼居胥?
那将领沉默片刻,一脸咬牙切齿的说道:“汉人让我给大单于带一句话。”
“说!”
“明犯强汉,虽远必诛……十年前的仇是时候清算了。”
步度根闻言气极反笑,脸上露出狰狞的神情。
“好啊,那我就让他们再输一次。十年前让他们跑了一成,这一次,我要让他们一个都回不去!”
“全军听令,就地休整一夜,即刻向狼居胥山开拔!”
——
今日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连绵不绝的高山之巅,大汉军旗随风飘扬,五千铁骑井然有序的排列,目光尽是一片肃然。
岁月抹去了曾经的痕迹,却无法掩盖这段历史。
伴随着四季更替,前人留下的脚印已经被风沙掩埋。可即便如此,当踏上这座这座山的那一刻,耳边又仿佛响起了当年的战鼓声,以及先辈门大获全胜的欢呼声。
何其有幸,能以大汉军人的身份登上这座山。
这是一生的荣耀。
每个士兵都一眼不眨的盯着飘扬的军旗,好似要将这一刻永远铭记在心。
郭嘉前世也曾来过这里,不过所处的时代不同,感受也是截然不同。
他鬼使神差的当了一回文抄公。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去病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清脆的声音在宁静的背景下显得格外清晰,所有人的目光瞬间齐刷刷的落在他身上。
郭嘉有些羞耻,他一向最是鄙夷这种剽窃的行径,如今自己竟活成了最讨厌的样子。
众人却是不知,虽然都是武夫,却本能的听出了诗中的热血之意。
刘备赞叹道:“不曾想奉孝也会作诗。”
他只当是这人深藏不露,倒是没有多想,毕竟郭嘉前世并未封狼居胥,也就没机会写这诗。
郭嘉解释道:“这诗乃是出自老仙……”
然而话到一半就被刘备打断了。
“老仙从未封狼居胥,又怎会写出这诗,奉孝之前所说我都信,唯独这一句却是万万不信的。”
张飞虽然听不懂,却也拍手赞道:“军师吟的一手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