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做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炫富,而是让村民对他产生敬畏和崇拜之心。
有了这样的心理,就会下意识的讨好和顺从,再做其他的事情时也会更加方便。
人性就是如此,想要成功就必须善用。
眼看要到吃饭时,门口又来了一个人,看着年纪不大,却是胡子拉碴。
他长得又高又壮,跟一群孩子混在一起。
原本一群孩子推的板车,此刻却被他一人拉着,在村庄里的土路上飞速前进。
孩子们跟在旁边,大声的笑着起哄,嘴里喊着“得”“驾”“余徐”。
这一帮顽皮的小子,显然是将人当成了牛马使。
被戏弄的汉子,却根本不生气,还跟一群小孩子笑嘻嘻。
李振堂打眼一看,就知道这壮小伙子脑子有问题,无论装扮和眼神表情都和正常人不一样。
一问果然如此,对方在很小的时候,被土匪抓住腿从院子里甩到院外,人虽然没有死掉,脑子却摔出了毛病。
没爹没娘的傻小子,能活下来相当不易,若是没有村民的照顾,怕是早就已经死在了旮旯角落。
通过这件事情,李振堂就能看出村民的善良本性,这一点在乱世尤为珍贵。
从口袋掏出一把糖,李振堂将傻小子喊来,直接塞到了他的手中。
“你干活多,这一把糖是给你的奖励。”
傻小子呵呵一笑,抓起一块糖就塞进嘴里,嚼着嚼着又把皮吐了出来。
“傻二憨,赶紧谢谢振堂哥。”
李得胜的媳妇在旁边,笑着对傻小子喊了一句。
“嘿嘿,谢谢哥。”
二憨闻听此言,连忙弓身作揖,看着倒是很有礼貌。
“好好干,多帮哥捡点石头,中午给你一块大肥肉!”
李振堂笑着说道,伸手拍了拍二憨的肩膀,根本不在意他身上的脏乱和味道。
村民们见此情景,脸上也露出一抹笑容,感觉这位留洋归来的李家后人很不一般。
接下来的时间里,众人继续忙活,直到开饭的时间才停止干活。
一大锅的白米饭,因为撒了猪油和酱油的缘故,掀开锅后香气扑鼻。
每一粒米饭上面,还沾着亮晶晶的猪油,看起来特别的有食欲。
因为吃饭的人很多,每个人只分了一饭勺,使用的容器是各自回家取的碗。
紧接着是一大勺猪油野菜汤,里面有着又肥又厚的猪肉,倒在碗里飘起厚厚的一层油。
众人看得眼睛发亮,埋头猛吃起来,根本就没有人说话聊天。
李振堂专门拿了个碗,给二憨多盛了一勺饭,又专门给他多加了两块肉。
傻小子乐得直咧嘴,然后只用了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就将一大碗的饭菜全部吃光。
期待的看着李振堂,明显是没有吃饱的样子。
看了一眼剩下的米饭,李振堂又让众人再分一遍,把闷罐刮得干干净净。
再配上野菜猪肉汤,至少能混上一个水饱。
这个时代的人缺油水,都特别的能吃,中午做的米饭明显有些不够。
李振堂见此情景,对李得胜的媳妇说道:“嫂子,晚饭时多做一些,总不能让大家吃不饱,饿着肚子替兄弟我干活。”
旁边的村民闻言,心中微微一喜,同时也暗自点头。
李老汉这个孙子,有文化又仁义,而且还不抠,真滴是打着灯笼都难寻的大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