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长元不动声色,将纸条置于烛火之上,点燃烧掉。
是谁留下的这张字条?
是不是今天出现的那个神秘白衣人?
他到底是谁?
如果不是他的话,又是谁留下的字条?
事情愈发的复杂了。
牵出来的人越来越多,但好像离真相却越来越远。
这有问题,很有问题。
洛长元轻轻摇头,必须马上离开柳条镇,前往李度将军的府上。
无论是唐二先生还是灰尘的话,都指向了同一个人,李度将军。
必须去他那里找线索。
洛长元又想到了他府上花园里的那块地砖,那块空心的地砖。
他决定从那块地砖入手。
立刻就走。
不能等夜莺回来。
想到这里,洛长元立刻收拾行装,准备出发。
可他一打开门,就立刻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洛长元往酒楼的门口一看,发现夜莺正带着十几个黑衣人朝酒楼赶来。
他们手持尖刀,脚步平稳,刀尖都带着气劲。
一看就是开过气感的高手。
洛长元的心立刻沉了下去,对手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
……
王老汉是二十年前逃难搬到柳条镇来的。
那时候他还不叫王老汉,人人都叫他王大壮。
王大壮当然不是指他的胳膊、大腿壮实,他一个逃难过来的人,瘦的就剩下皮包骨了,饭都吃不饱的人,身上怎么可能壮实。
别人叫他王大壮,是因为身上一些特殊的部位比较壮实。
无论是穿什么衣服,他那个地方总是会不知不觉地凸显出来。
于是别人就“大壮、大壮”的叫他。
刚开始别人这样叫他的时候,他还会有点不好意思,遮遮掩掩地捂住自己的裤裆。
但别人叫着叫着,他也就习惯了,后来还会主动显摆,走到哪里就要凸到哪里,羞得镇子里的小姑娘红了脸。
若不是“大壮”这个名字,就凭他那个穷酸样,只怕连个老婆都讨不到。
现在他不仅讨到了老婆,还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日子还算是能过的下去。
现在,女儿晓凤已经十九岁,儿子大眼也有十四岁了。
女人已经成年,儿子也半大不小,王大壮突然觉得自己不壮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变成了王老汉。
好多次的夜里,他都会感慨自己垂垂老矣,老伴也会在一旁抱怨。
不过好在干了一辈子,总算是养活了自己这一家子人,还在柳条镇的南郊盖了一个小茅草屋。
虽说草屋破破烂烂,冬天漏风,夏天漏雨,但一家四口也勉强算是有个安身之所了。
王老汉觉得自己已经老了,现在也没什么奢求,他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再受自己曾受过的苦。
他一想到逃难的那些日子,眼泪就巴巴地往下掉,若不是运气好,自己只怕要饿死在逃难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