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章 祖传的癞蛤蟆(1 / 2)洋葱遇上炒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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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说南京城里最热闹的场所,当西苑莫愁湖畔的胜棋楼莫属了。

胜棋楼历来就是文人雅士聚会之所,有南京文脉之称。胜棋楼始建于洪武初年,楼分两层,青砖小瓦,影入烟尘,精致却也不失庄重。

不过现在,包括胜棋楼在内的整个莫愁湖都已经属于了魏国公府。

利玛窦和洪恩的这场辩论,已经在南京城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整个南京、甚至无锡、苏州的文人、官员、学子,凡是有空闲的,无不欣然前来。反正江南水陆通达,这一去一回一天时间足以。

一楼的正堂中摆着一个大屏风,屏风前码着一个棋桌,相传当年太祖皇帝曾和第一代魏国公徐达在此有过对弈。其间还流传出许多马屁段子,当然这是后话,暂时按下不表。

正堂之中早已挤满了人,士子们翘首以盼今天的两位主角登场。

胜棋楼二楼。

一扇镂空雕花轩窗旁,国子监祭酒张位与南京兵部尚书石星对坐饮茶,透过他们旁边的窗户正好可以看见一楼的棋盘。

今天将是张祭酒在南京的最后一天,明天清晨他就将踏上北上的征程。

“供辰兄有心了,为了给我送行,还特意搞了这么一场文会。”张位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说道。

“明成兄大可不必这么说,我石东泉虽也是进士出生,但总与武人打交道,文墨功夫早就生疏了,不能像那些士子一般作诗相送,也就只能办场文会了。”

“说到作诗,我倒想起一人,”张位说道:

“前天弱候来找我,竟然同我所说,那首《送张新建师驾离南京》不是贡监方征明所作。”

“哦?那是何人所作的?”

“是方征明的一个堂哥,叫做方华。”

“方华?”石星略作沉吟道:

“我倒是听闻过这个人,上元知县的侄子,前一阵搞了个粮食期权的买卖,轰动一时。”

“是个商贾?”

“应该不是,听说年龄只有十六岁,他做这笔生意主要是为了给县衙还债。”

“这倒是有点意思。”张位捋着胡须沉吟道。

一楼正厅。

方华和方征明在里面挤了半天,也没看见利玛窦的影子,只好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来。

刚坐好,就看见人群一阵骚动。

“雪浪大师来了!”旁边一个年轻的士子欢呼道。

“大师,我是你粉丝。”又一个士子作痴迷状。

“大师,好好教训一下那个洋和尚。”

身着一件溜丝金边,线织法衣,红色对襟袈裟的雪浪和尚出现在了人群正中。

雪浪面带微笑,双手合十,不停点头向自己的粉丝示意。他长的仪表堂堂,重瞳隆准,剃着一个圆溜溜的脑袋,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而比他的脑袋更显眼的是,他的身边还狎着一个婀娜多姿,尽态极妍的女人。女人虽面带青丝薄纱,但那一身妖娆的曲线,还是掩不去她的容色可人。

明代中后期,风气开放,民间狎妓之风极盛,不但士子们流连那烟雨春楼,勾栏瓦舍之所,就连那和尚们也不守清规戒律,大口吃肉,大肆喝酒,放肆狎妓。

所以心学的兴起,并成为显学,脱不开社会风气的影响,并与之相互促进,相互渗透。

“那是薛素素!”一个干巴精瘦,两眼放光的青衣士子惊呼道。

“是谁?秦淮河澹烟楼头牌花魁薛素素?”蓝色儒衫的生员也同样惊呼。

“肯定没错,就是她,”青衣士子肯定道,一脸花痴状。

“一束蛮腰舞掌轻,花神使骨气纵横。是她没错了,我,我爹,我爹的爹做梦都想娶她做媳妇。”

方华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好家伙,一家子祖传的癞蛤蟆。

这边由于雪浪的出现引起了一阵骚乱,那边洋和尚利玛窦也终于姗姗来迟。

但见利玛窦年逾四旬,鬓染银丝,也是一个光头,一把白色的大胡子,像一个长倒了的白萝卜,身上只单单套着一件灰色袈裟。

怪不得被人叫做洋和尚,还真是一身和尚打扮。

利玛窦与洪恩相互点头见礼,分坐棋盘两侧,全场立刻归于平寂,众人翘首以盼的,佛家与天主教之间的辩难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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