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一听明薰夸他唱的好,激动得眼泪差点没流出来,知音呐,这世上终于有能听懂我歌声的人了,太幸福了。
不过看样子明薰并不是为了安慰无敌而说的违心话,她觉得虽然无敌唱的没有一句在调上,但是这歌声很真,很有感觉。
也不知道是明薰脑子有问题,还是无敌的歌声中真有一般人欣赏不到的亮点。总之这二人是西湖望月看对眼了。
“你真的觉得好听?”
“真的好听。”
“那我再唱一首。”
屋内的中年妇女听到无敌说要再唱一首,连忙走出花店,手拿一束紫色的三色堇递给无敌说到:“小伙子,阿姨送你一束鲜花,你刚才唱歌那么大声,肯定累了。来,进屋喝口水。让我家小薰接着唱。”
这个中年妇女是明薰的妈妈叫明锦,她送给无敌的三色堇是西方常见的野花物种。
花有花语,紫色三色堇的花语是“沉默不语”,换个说法就是“闭嘴”,要理解成“不要再唱了”也可以。
明锦送三色堇给无敌其实是给明薰看的,她知道无敌这傻小子哪里会懂得花语。
无敌双手一推说到:“阿姨,您别客气,不用送我花。我不累,想再唱几首。”
明锦赶紧看向明薰一个劲地给她使眼色,心中想到:“这傻小子再在这里唱下去,生意还做不做了?你这死丫头不懂我什么意思吗?还不快帮帮忙!”
明薰看着妈妈着急的神情,忍不住笑了几声,然后对无敌说到:“冀明哥哥,我也想唱呢,你等会再唱吧。”
“好,好,没问题。”无敌立刻答应到。
明薰拿起吉他又一次唱起来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某年某月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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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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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总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
《遇见》孙燕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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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以后无敌每天下午必到语薰花店来听眀薰唱歌,每次还都把店里的康乃馨买空,因为这是眀薰曾经送给她的话。慢慢地眀薰母女也就和无敌熟络起来,她们开始习惯每天下午都有这么一个小伙子陪着她们渡过。
又是一天下午,无敌就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看着明薰唱歌,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不知不觉已近黄昏。围观的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只剩下无敌一个人傻傻地站在那里不走。明薰似乎也是只在唱给无敌一个人听,只要无敌不走明薰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这时店内传来明锦的喊声:“小薰,别唱了,该关门了,过来帮帮我。”
无敌平时总是觉得时间太慢,他这辈子到目前为止最讨厌两件事:一件是学习,一件就是等待。无敌恨不得时间过的越快越好,干什么事都用不着等。
吃了早饭~嗖~,就该吃午饭了;吃了午饭~嗖~,就该吃晚饭了;吃了晚饭~嗖~就又该吃早饭了,尽管他起的很晚也没怎么吃过早饭。反正对于他这样永生的神来说时间的快慢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每次在眀薰这里无敌都觉得时间过的太快了。怎么这么快就关门不唱了?
帮着眀薰母女关好店铺无敌鼓足勇气说到:“时间不早了,我请你们去吃饭吧。感谢小薰这些天给我唱了这么多好听的歌。”
这是无敌第一次请女孩子吃饭,这招儿还是王大宝教给他的。
明锦笑道:“小冀你不用客气,你买了我们这么多花,阿姨谢谢你还来不及呢。”
尽管认识有些时日,明锦对无敌还是有戒心的。
无敌略显失望,双眼看向明薰,希望明薰能说去。
明薰明白无敌的意思,但还是说到:“今天不去了,我已经和一个学长约好了一起吃晚饭。明天吧,明天我请你吃饭。”
面对无敌的邀请眀薰没有丝毫的戒心,反而还有点高兴,不过她是不知道无敌的饭量,居然提出请这个无底洞吃饭。
听到明薰这么说无敌只得说到:“那好吧,我明天一定会再来的。不过一定是要我请客。小薰,你喜欢吃什么?烤鸭?火锅?饺子?包子?烤串?”
无敌说的都是他爱吃的普通百姓餐。王大宝也曾经带无敌去过一些天海市的高级餐厅,但是无敌嫌那些餐厅规矩太多,吃起来不痛快,菜品也不够过瘾。那么大的盘子,菜就中间那么一点儿,还分好多道,一道一道的上,无敌等不了。
无敌还是喜欢大众餐厅,好吃的一股脑儿都给你上来,想吃啥就吃啥。只要别影响别人,吃相再怎么难看也无所谓。后来王大宝也不敢再带无敌去高档餐厅吃饭了,这种餐厅的价位让明总吃饱了,饭钱就是天价。
明薰歪着脑袋笑着说到:“那就是吃烤串吧,要变态辣的。到时候咱俩看谁能抢先把账给结了。”
无敌一听,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喉咙。
明锦听了刚才的对话眉头一皱,想要阻止却没好意思当着无敌的面开口。
这时,一辆白色的超级跑车向花店的方向驶来,车主人并没有让跑车的引擎发出狂暴的轰鸣声,只是缓缓地停在道边,即便是这样,这辆稀有版本的白色跑车依旧引来众人羡慕的目光,接明薰吃饭的人来了。
跑车停稳后,从车上下来一位英俊非凡的年轻人,正面带着颇具亲和力的微笑如白马王子般向花店方向走来。这青年一路走来,整个人风流倜傥中透着一份儒雅和高贵,处尊居显中透着一份谦逊与自律。
看五官,完美到无可挑剔,一道剑眉毛好似唐代狂草书法家“醉素”——怀素和尚下笔一样苍劲有力,奔逸中不乏清秀之态。双眼好似两颗宝石,光芒四射,神采奕奕。两眼之间鼻梁通透挺拔,使得整个面部轮廓更加流畅。鼻下双唇,唇峰明显,唇形性感,充满诱惑。若是单看五官这青年比无敌还要更胜一筹,对女生的杀伤力更大。
看身材,两条腿修长有力,走起路来稳健中带着潇洒。上半身,一字长肩三角背,一件修身的带领T恤尽显腰身。脖领的敞开出可以看见一颗黑色珠子的玉坠。这颗玉坠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体积虽然不大但是内部好似繁星点点,宛如一个小宇宙一样。
随着步幅的节奏,青年两条麒麟臂轻轻地摆动着,双手手指修长且有光泽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贵人家的孩子。
来的这个青年名叫黄麒麟,是天海市首富黄天齐的独生子。没错,就是那个把天霞路44号卖给王大宝的黄天齐。
这个社会上有两种人最让人羡慕。一种是“别人家的爸爸”、另一种是“别人家的孩子”。这个青年在凡人看来那就是“别人家的爸爸”生了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黄麒麟出生的时候黄天齐就已经是富甲天下的大富豪了,别说是天海市首富就算放眼整个华夏国甚至乃至全世界黄天齐都是数得上的富豪,家族生意遍布全球,长居王大宝梦寐以求的那个福布斯排行榜前几位。
除了不凡的家境,黄麒麟自身也非常优秀,从小到大,任何比赛或考试除了第一就没拿过别的名次。平时待人还一点儿架子都没有,品行端正,简直堪称完人。
可以说黄麒麟从出生的那天起就没有碰到过任何一个人在任何一方面强过他。他曾在私下与父亲半开玩笑地说过:“与古代的圣贤我不敢相比。但是自我出生后比我还强的人也许要几个世纪以后才会有”。其实他内心的想法是,古代圣贤又有何不可比?
这是多大的自信!
如果说单单是上面说的这些,黄麒麟敢这么说那就不是自信而是自大了。能让他敢这么说的,还有更重要的一点,黄麒麟是个修法的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