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半天车,也只不过就是在路上兜圈子。
得亏副驾驶上的王绯不是本地人,也不认路。
听到田中孚的问题,她也很无语:“啥,你不知道吗?”
“你也没说啊。”
“那你开了半天车,是在干嘛?”
“呃,当然是带你欣赏一下纽约的夜景咯!怎么样,稥港有这么繁华吗?”
也多亏了田中孚有一张无敌的厚脸皮,才能说出这种他自己都不信的鬼话。
当然,这只是回家路上的一段小插曲,在这之后,他还是顺利地把王绯送到了她位于法拉盛的住所楼下。
“谢谢你送我回家,”王绯一边解着安全带,一边对田中孚表示感谢,“我上去了,掰掰!”
“等一下。”
“干嘛?”
田中孚又从西装内兜摸出了笔记本和笔:“电话留给我。”
王绯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接过笔和本子写下了一串号码。
“别误会,”田中孚无力地辩解道,“我想的是你刚到纽约,人生地不熟的,应该不会介意多一个正星条旗老纽约做导游吧。”
王绯愣了几秒,才想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说话可真有意思。”
她打开车门走下车,田中孚降下车窗,目送她进入公寓楼。
并没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邀请他上楼坐坐吃碗泡面喝杯茶的环节。
也好,以后有的是机会,不差这一朝一夕。
当务之急,是要和这个未来的天后搞好关系才行。
田中孚重新发动汽车,朝家中驶去。
……
第二天是星期一,田中孚到律所里点了个卯儿,便毫不犹豫地翘了班。
反正是自家律所,每天呆在办公室里也只不过是磨洋工。
穿越过来一个多月,田中孚没接到任何一件案子,平日打发时间的办法是抱着一台老式机械打字机打字。
别问为什么不用电脑,问就是386那么慢的电脑他实在用不惯,关键是还爱死机。
现在的操作系统可没有自动保存,但凡一死机,几个钟头的心血就全白费了。
在认为自己进入华语乐坛希望渺茫之后,他开展了曲线救国运动——“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换言之,搞钱。
攒的钱越多,自己偷跑到稥港玩音乐的底气也就越足。
拜原主所赐,田中孚的英语达到了母语水平。
而穿越带来金手指,则让他能清楚地记得上辈子的歌曲、图书、影视剧。
其中记住最多的是歌曲,毕竟他上辈子也勉强算是个不入流的小歌手,至于图书和影视剧,他只记得寥寥。
这两种金手指相结合,田中孚便开始了穿越后的第一次剽窃,抄书。
他并没看过几本所谓的名著,所以选来选去,他想到了自己中学时从同学那里借来的盗版书,《哈利·波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