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凡十岁那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父亲。
从那时起,他变得非常的叛逆,性格也变得有些内向。
母亲改嫁后,张小凡变得更加堕落,高二就辍学了,认识了一帮狐朋狗友,开始在社会上胡闹。
年少无知的他,因为受不了母亲的说教,离开了家乡,只身来到庆市闯荡。
因为他听说杀父仇人住在庆市,他希望有一天能够将其找到,亲手为父亲报仇。
可懵懂无知的他怎知江湖险恶,为了讨生活,跟着一帮闲散人员捞偏门,后来误打误撞拜在了庆市贼王钱自来门下,当起了“匠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小偷。
因为张小凡长得很白,尖脸猴腮,眼睛又很小,所以在门内有了“耗子”这个外号。
贼王钱自来门下的匠人分工明确,他们两人一伙,互为搭档,也互相监督,跟张小凡搭档的这个人,名叫方长军,大家都称他为大军。
大军比张小凡大了七八岁,今年已经三十多了,此人身材又高又胖,满脸横肉,还留着络腮胡子,跟张小凡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同行们还总戏称他俩是胖瘦头陀。
钱自来耳目众多,门内规矩森严,每组匠人必须按月纳贡,如果偷不到足够的钱,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不过随着近几年科技进步,基本没人带现金出门,各地的匠人都逐渐没落。
钱自来门下的这些匠人们也是艰难度日,他自己也将捞偏门的重心转移到了其他领域,只不过这边也始终没有放手。
张小凡恨透了钱自来,但却无法脱身。
他本以为这次偷袭林清如果能够成功,自己能够顺利得到窃灵盘,说不定就有办法摆脱钱自来的控制。
但可惜自己不仅行动失败,还被电得浑身是伤,皮肤灼灼痛痒,心脏也是隐隐作痛。
作为一名从未失手的神偷,张小凡在林清的公司已经踩点了两个多月,也是做了充足的准备,却没想到还是栽了。
张小凡不免有些心灰意冷,他拖着疲惫地身体回到了住处,将手机关机,暂时不想理会搭档大军。
至于纳贡的事,还有三天时间,他也不着急。
躺在床上,张小凡给几处灼伤的皮肤涂了烫伤药,效果不大,依然疼痛难忍。
虽然很疲惫,但张小凡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砰砰砰……砰砰砰……
就在张小凡愤愤然地胡思乱想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张小凡感觉身体非常的僵硬,艰难地从床上爬了起来,揉了揉太阳穴,没好气问道:
“找谁啊?”
“找你!张小凡!”门外的回答很严厉。
张小凡微微一怔,这声音听起来有点印象,但绝不是熟人。
“你是谁啊?”
“警察!”对方厉声道。
警察?
听到这个词,张小凡如同老鼠遇到猫,整个人瞬间就精神了。
“那个……警察叔叔啊……我现在不太方便开门,你们什么事呀?”
“没事,我们只是想和你聊聊。”
“啊?这样啊,阿sir,你们几个人啊?”
“两个。”
“那正好你们互相聊啊。”
“……”
“你小子别扯蛋,赶紧开门。”
张小凡见外面的人急了,连忙穿上了衣服。
其实虽然每次听到警察的声音,张小凡多多少少都有点紧张,但这么多年来他也早就习惯了。
张小凡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但却从来不做那些罪大恶极的勾当。
由于受到了贼王的胁迫,他不得不每月上供,但他偷东西的时候,对目标进行严格的筛选,绝不挑老弱病残孕下手,几乎都是选择那些干着龌龊勾当发财的富商。
虽谈不上侠盗,但也算得上是盗亦有道。
不过张小凡这么做倒也不完全是因为良心未泯,更重要的是那些黑商恶豪们的钱来得就不干净,所以丢了的时候也不敢声张,大多数只能选择破财免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