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京墨眼神空洞了一瞬,又很快惊醒,看着脚下的这方世界脸上掩饰不住的惊喜。
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
一粒沙中有三千大世界!
这颗珠子便是一颗世界珠,这方世界自诞生之日起已有上万年了,在这上万年的时光里里,因为自身的独立性和特殊性,这方世界的成长越来越受局限。
不是所有世界都可以完成自给自足的,如果没有外来资源助推,这方世界很快就要彻底寂灭了。
好在林京墨得到了这颗珠子,用指尖精血与其建立起联系,但是蓝星天地灵气稀薄,供养不起一方新生的世界。
世界珠为了谋得一线生机,用极大的代价破开虚空,带着林京墨来到了这个世界。
而有关于林京墨原来的身体,按照世界珠的说法是和这方世界融为一体了。
直白点说,就是林京墨原来的身体被世界珠吞噬补充破碎虚空的消耗了,而灵魂则与世界珠永恒绑定,并占据了这一具完美契合的肉体。
当真算得上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不过,以后林京墨就是这方世界的主人了,一念间沧海桑田,一念间风云变幻,这方世界不死他不死的存在。
当然,改天换地现在是不太可能做到的,现在这方世界太虚弱了,本来就不强,又强行破碎虚空,穿梭世界,元气大伤,现在真的是一丝力量也动用不了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福利,长生不死还是有的,这方世界再脆弱撑个几百年还不成问题。
“这是开局就长生不死呗,只要这方世界不毁灭,我就永恒存在,一下子就完成了别人一辈子苦苦追逐而不得的目标,这感觉还真不赖啊!”
但是林京墨还没开心多久就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具身体手无缚鸡之力,而世界珠又沉寂无法动用,只剩下这一方世界可以当作庇护所。
“看来得先苟住,有自保的能力才行,要知道,长生的前提得是活着才行啊。”
林京墨看着脚下荒芜的大地,叹了口气,深感任重而道远,身形缓缓落地,如天上谪仙下凡,在这方世界里闲逛起来。
林京墨在水泉捧起水喝了一口水,嗯,有点甜,沁人心脾,林京墨精神一振。
看了看这方荒芜的世界,林京墨来到了这方世界的边缘,这是一层灰蒙蒙的雾气,看起来是雾,但事实上像一堵墙一样,摸起来冰凉坚硬。
林京墨待了一会儿,再看了一眼这个世界,便离开了。
回到书斋,窗外的大雨还在下着,林京墨心中默默回想,惊觉如今大雨已连下七天不止,现在浔阳城外江水必定暴涨,看天色阴云密布,漆黑如墨,一时半会儿怕是停不下来,再这样下去,恐水患将至。
而书斋则在浔阳郊外靠近庐山的山脚下,若是后方大山发生泥石流,这里首当其冲!
想到这里林京墨心中一惊,赶紧穿好衣服在屋中收拾起来,这间书斋不大,一桌一床一书架,没有什么装饰的东西,如此清贫苦读,秀才之名着实名副其实。
一番寻找,林京墨找到了二十两银子,这是原身的全部身家了。
不敢怠慢,林京墨将所有东西,包括银钱、衣服、笔墨纸砚、锅碗瓢盆,甚至是书案、书架和床全都收进世界珠里。
尤其是书,这个时代书还是很昂贵的,原身收藏的几十本书,大半的身家都在其中。
如今天气潮湿,不将它们收好,很快就会受潮。
转眼间整个书斋都空了,林京墨最后扫了一眼,发现在墙壁上还有一副美人读书图,也赶紧收起来。
窗外电闪雷鸣,狂风拍打着书斋,林京墨费力的推开了门,发现门前的积水都要成河了,一会儿功夫就没过了脚踝。
“不好,土壤里的水分太多,就要发大水了,这里地势太低,要快点到山上去才行。”
说着,林京墨就顶着风雨,向书斋后面的大山跑去。
狂风夹杂着大雨吹袭着,林京墨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努力的辨别着方向,漆黑的夜晚加上瓢泼的大雨,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
从书斋中出来的一瞬间林京墨的身上就全湿了,冰冷的雨水让林京墨的身体瑟瑟发抖,行动起来颇为僵硬。
雨水模糊了视线,林京墨的身体在大雨中踉跄前行,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天上的炸雷不断响起,水位也越来越高了。
就在林京墨准备回世界珠中躲避的时候,林京墨突然感觉有一只生物趴在了自己的腿上。
林京墨抹了把脸,低头定睛一看,竟是一只白色的小狐狸,此时它正焦急的拽着林京墨的衣袍,向着林京墨左边的方向叫着。
林京墨心中一动,一把捞起小狐狸,在它的指引下跑着,跑了许久,终于,林京墨来到了大山的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