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啊!”高顺沉吟。
“军侯,你难道打算袭杀鲜卑鞑子?可我们全部人马才百人,这……”马江等人都被吓了一跳。
高顺看着众人,表情严肃起来:“事在人为!别人觉得不行,难道我们也不行?或者说你们只想永远就做一个队正队副?”
众人沉默。
高顺接着道:“我们现在的确是只有百人,但我刚来九原城的时候还是孤身一人,既然有了百人队,那日后必然就会有千人队,万人队!
而你们也不要总吧自己当成一个大头兵。
记住,你们都是种子!你们今日是队正队副、或者只是一名小兵,但日后,谁说就不是一名统率大军的统率?
所以,在征战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的进步,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统率做好准备,因为的高顺的队伍中,不容许滥竽充数的人存在!
征战中,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你们的伙伴,他们都是跟我们并肩作战的兄弟,关键时刻会为我们挡住背后的冷箭和攻击,救我们一命!”
高顺也无奈,这个时代,没有国家的概念,而他对于这个行将就木的大汉朝廷也并无太多归属感,他只想保护这些百姓。
因此,他只能用生命唤起这些人心底的正义感,来凝聚部队的向心力。
听到这一席话,不光是马江、程飞虎,就是查木涵、石川等人也都是眼睛发亮。
高顺略微沉吟片刻,陡然喝道:“传令,让金鹰卫郑福来见我!”
传令兵顿时转身策马离去,这还是当初他刚刚来到这个时代救的黑娃那14个人中的。
当初建立四大营,人员不足,招兵的时候这几个家伙也报名了,毕竟离开了高顺的院子,他们生活立刻简单起来,也是为了讨口饭吃。
不过他们原本就是普通百姓,没多少实力,最终,高顺将他们编入传令兵,不属于100人序列,总共六人,此次出来带了3人。
“公子,您找我?”阿福一身皮甲,满脸喜色。
高顺看着他,表情严肃:“阿福,训练了你们整整一个冬天,现在也该到了检测你们能力的时候了,空口白牙没任何卵用,我要看到结果。现在,我命令你,向前探查,探明前方三十里范围里的情况!”
“诺!”
不到几个呼吸时间,14骑便呼啸离去。
高顺带队稍微减缓速度,节省马力。
半个时辰后,前方一骑狂奔而来,来到近前也不下马,直接拱手禀报:“禀报军侯,前方十五里发现鲜卑鞑子踪迹,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对方是往南去了,而且积雪散乱,还没有凝结的迹象,过去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时辰。”
高顺点点头:“好,我们今天就干一票大的!前方带路,传令,全队全速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