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张家覆灭(1 / 2)魔性沧月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画眉公子一死,顷刻间又一道血光进入炎奴体内。

这道红光常人看不见,冯君游知道,正是血咒,炎奴已然百病缠身。

不仅如此,体内血光与渎神所招惹的灰光融合,让疫病的威力大增。

只是等疫病症状突显出来,还需要一点时间。

冯君游眉头紧蹙,却不知如何是好。

周世见画眉公子就这么死了,仰天长叹道:“你杀了他,外面的军队怎么办!张家剩下的族人定然与我们不死不休。”

炎奴长枪一跺,发现自己全身酸胀乏力,但还是坚定道:“交给我!”

“你你你……难道要把人全杀光嘛?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没有士兵,华县以后怎么办?”周世激动道。

冯君游说道:“我们就是故意把张家所有的力量调集过来,才好一网打尽。”

“至于如何做,早已做好了准备,只会消灭张家残留的族人,剩下的部曲交给你们收编。而能降服多少,就看你们的了。”

周世长叹一声,就是降服不了多少啊。

他感觉糟心却也无可奈何,毕竟还得仰仗这伙人的武力。

只能接受现实,拱手道:“事已至此,也只能请你们手下留情,多留些精兵。”

“放心,我不是嗜杀之人。”炎奴点点头。

“……”众人皆无语。

“报!”

这时有义军探报,朝李象拱手:“大帅,四面八方都有大批兵马靠近,张奉带着四千多部曲杀来了。”

“还是来了……四千人马,果然是把张家的部队全部聚集了。”周世连忙出府查看,但却丝毫不慌。

义军从府库中得到了大批器械,其中就有重弩。

周世已经在张府各处围墙下埋了伏兵,乃至外围的民房也有义军隐藏。

他从容地调兵遣将,早已做好了准备,保证敌军杀不进张府。

当然,光守住张府没什么用,敌人有四千多,他们才八百,没有降服张信,就只能靠妖怪们了,否则他们连这座城都占不下来。

“二位,请吧。”周世朝炎奴和冯君游拱手。

冯君游手一勾,顺手就把堂上的玉箓取了下来。

“带着它!”

炎奴点点头,一手拿着玉箓,一手扛着枪大跨步地走出了张府,眼前黑压压一片敌军,从好几条街道涌来。

中军统帅,那赫然就是沈乐陵,她打马上前,观察了一下张府,看到炎奴立在空旷的广场上,便露出微笑。

“将军,你还在等什么?我们已是来晚了,族人恐已遇害!”

沈乐陵身旁,还有许多张家的族人,他们一身戎装,脸色焦急。

本来早该到了,偏偏沈乐陵非要等各个坞堡的族人都到齐。

“你们不知道反贼的厉害,我们不聚集重兵,恐难剿灭。”沈乐陵说道。

副将们叹息一声,晚都晚了,只能哀叹这场大祸,张家死伤惨重,要更加衰落了,当务之急是灭了反贼报仇。

“将军,下令进兵吧!”

“不急!”沈乐陵扫视周围:“我张家的族人都在此了?”

“没有,还有几个族人在后面,另有张志张珲二位将军,各领一部人马,准备从南面夹击,以防贼人走脱。”有副将说道。

沈乐陵挥了挥鞭子:“让他们都到我这来。”

“呃……”副将们面面相觑,但还是执行军令。

很快张家所有的族人,全部聚拢在沈乐陵身边,位于帅旗之下。

张志张珲二位将军,更是把原本绕后的军队都带来了,询问道:“兄长,召集我等可是有要事商议?”

沈乐陵指着广场上的炎奴,对左右说道:“你们看他手中是何物。”

众人一看,心说原来如此,这不是族中至宝‘玉箓’吗?

这可是先祖遗物,张家的传家宝之一。铜契和铁券可能有些族人不认识,但玉箓就挂在堂上,张家人都见过。

“吗的,难道此贼是打算以传家宝威胁,要和我们谈判?”张家的族人们猜测道。

沈乐陵轻轻一笑:“不管如何,我们都不能毁坏家宝。”

“哪位将军愿为先锋,斩杀此贼,夺回先祖遗物,以振军威?”

他们都没见过炎奴,不知道他的厉害。

顿时一员膀大腰圆的武将出列:“我来!”

他拍马而出疾驰而至,裹挟战马冲击之势,大刀兜头就是一斩。

炎奴无视了这一击,反手就是一枪。

枪头激流涌动,连刀带人一块戳穿。

“噗嗤!”那武将滚落下马。

“……”擂鼓助威的小兵手都才刚扬起来,一时间僵住,不知道该不该捶下去。

看着族中老将,战不过一合就死了。

沈乐陵大怒:“谁还能出战!”

张志眉头一皱:“兄长,此子一流。”

“你不行?”沈乐陵反问。

当着这么多人面,张志硬着头皮道:“当然行,我去斩他!”

张志也是一流高手,他手握长枪疾驰而出,而炎奴步行冲锋,周身涌动的气流越来越多。

“什么!把真气全用了?”张志以为他舍命一击,于是打算避其锋芒,等炎奴真气耗尽再反杀。

他拉扯缰绳,拨弄马头,向旁边一偏,躲过了炎奴直冲的一枪。

可炎奴并没有力竭,轰然跳起,长枪一扫。

张志的脑袋直接被砸烂,无头尸体飞出。

“嘶……”张家族人们倒吸一口凉气。

气势汹汹而来的大军,见状都鸦雀无声。

“张珲,你上!”沈乐陵点名道姓。

“我……”张珲惊愕地看着兄长:“这是顶尖高手……”

如今族中残留的族人,只有张奉是顶尖,能与之匹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