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川旋即又把庭审和申请全网直播的事发到了网上,他现在随便发一条视频都是几千万的播放量,上百万的点赞。
因为签约了独家的原因,一条视频至少能给他带来15万以上的收益,这还是他没有接广告的情况下,要不然收益得翻几倍。
所以于川对发视频的热情很高。
现在他几个平台的总收入加起来,已经有103万了,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做梦都想当网红的原因。
实在是太赚钱了!
接下来就是等待庭审日了。
一连几天,于川都是在自己蹭自己的热度,不过同一件事频繁发,效果肯定是递减的,所以他也在控制不多发视频。
在这期间,蹭于川热度被拘留的快递员石永明终于被放了出来。
被关了几天,虽然他心里不舒服,但想到账户里面还有近10万元的打赏,总的来说心情还是不错的。
但等石永明出来之后,打开短视频平台才发现,他账户被永久封禁了。
至于里面的钱!
账户都点不开,还想拿钱?
怒气冲冲的打电话联系客服,得到的回复是他违规,平台的一切都是按照规定来做的。
问怎么才能拿钱,回复是等账号解封,问怎么才能解封,回答是:“对不起先生,您的账户无法解封。”
气得石永明差点原地爆炸。
石永明总算知道了什么叫做竹篮打水一场空,钱没赚到工作丢了,名声毁了还被关了!
而另外一个被气得爆炸的,就是宋琼华的儿子杨木林。
一切事情因老妈而起,哪知道为老妈扛了几天,发现家里面两套房子都没了。
几百万啊,普通人一辈子都找不到那么多钱!
让他以后去哪里找这么多钱?
而且连经常伸手要钱的妹妹也家破人亡了,这谁受得了啊。
而这一切,还要从那被删除的医院监控说起。
更让他绝望的是,因为民事变刑事,他出来了又没完全出来。
因为,要重新定罪,搞不好还要待不少时间......
很快29号就到了,万千网友期待这一天久矣。
于川申请的直播已经通过,所以今天的庭审现场,那些一直关注的网友可以全程观看。
对于公开审理一事,宋琼华也并没有意见,反而觉得这样更让她心安,让她不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至少她是这样认为的。
她始终觉得她是小错,现在这样是小题大做,她也想借网友“正义”的力量为自己洗冤。
直播自然不是在于川自己的账号直播,是官方直播。
要是于川自己能直播,那就赚大发了,到时候还不知道要吸引多少粉丝关注呢。
10点,一切就位,官方平台直播间人数已经破百万。
除了直播间,现场媒体也不少,不过他们都只能纸笔记录,不能现场直播。
于川虽然也在现场,但他这次基本上只能当观众,该提交的资料已经提交了,就看公诉人怎么说了。
“关于宋琼华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故意毁坏证据及恶意毁坏他人名誉一案,本院依据相关规定公开审理。”
“现在开庭。”随着法庭纪律的宣读,审判长倪宣一声令下,庭审正式开始。
“接下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黄田文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青年,于川并不认识,在倪宣话音落下后,他开始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宋琼华,于6月10下午4点12分在常云区医院以提前放东西占位为由,与被害人于川因排队事宜发生纠纷,并故意掰坏被害人于川天为S1折叠屏手机,造成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5600元。”
“其中手机维修费用为3600元,数据恢复费用为2000元。”
“被告宋琼为了逃避责任,让其儿子联系医院监控室工作人员杨时,以一万元为报酬,让其销毁现场监控,故意毁坏证据。”
“随后被告宋琼华更是指使自己女儿杨木雪在网上发布被删减的视频抹黑被害人于川,让被害人承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被告宋琼华到案后,却没有丝毫悔改表现,拒不承认自己罪行,态度极其恶劣。”
“现根据相关法律对其提起公诉,请对其依法从重判处。”
黄田文宣读完之后,倪宣问道:“被告人宋琼华,对于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可有意见?”
宋琼华怎么可能没有意见,她要是没有意见,就不会有态度恶劣一说了。
她激动道:“我承认我的确不小心掰坏了于川的手机,但我不是故意的啊,他要不和我吵,我也不会这样。而且我也不知道他那手机这么脆弱,随便掰就掰坏了。”
“法官大人,你说说,哪个手机这么脆弱的?这不是我的问题,是手机问题啊,而且我也不知道那手机这么贵,这完全就是坑人。”
宋琼华的辩护人是她先前找到律师张辉,听到宋琼华的话,张辉脸色可不怎么好看。
前段时间,他去派出所见过宋琼华,一同商议案件细节,张辉让宋琼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好一点,其他的交给他。如果他的办法不奏效,到时候也有退路,能少判一些时间。
毕竟这事什么证据都有,狡辩也没用。
当时宋琼华也满口答应,说她已经承认了错误,张辉那时也没多想。
但好家伙,现在现场一听,这就是所谓的承认错误?
我承认我错了,但我的错都是因为对方错!
这叫承认吗?
于川在下方听了宋琼华的话也不由笑了起来,对方还是以往那套说辞,果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在里面多住一些时间。
趁宋琼华说话停顿的空挡,张辉忙道:“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辩护人,你想说什么?”倪宣问道。
张辉道:“我的委托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但是对于被害人的损失,我还有几点疑惑。”
“第一,被害人的手机迥异于我们平常所见的手机,脆弱程度也远远超出我们普通人的想象。”
他说着,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展示在摄像之下。
“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平常所用的手机,无论使多大的力,都掰不坏,至少像我这种成年人,无法以正常力道掰坏。”
“也因此,导致了我的委托人琼华产生了错误的认知,也就是她当时认为掰不坏,只是想以此动作来发泄对对方的不满。”
“对于价格如此之高又如此脆弱的手机,被害人当时应当予以提醒,以此来避免双方冲突加剧,但被害人并没有提醒。”
“很明显,被害人当时在故意放纵我的委托人的这种行为,所以对于最后造成的损失,不应当全部由我的委托人宋琼华来承担,被害人于川应当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才对。”
卧槽,于川心中直呼卧槽,这也行?
如果真的让他也承担一部分责任,那宋琼华对他造成的损失,又到5000元以下了,又变民事了!
直播间,百万网友都愣了。
【咦,我怎么觉得这个律师说的好像有那么点道理?】
【这律师可以啊,证据十足的情况下还能说出这种话,虽然我觉得他说的完全是扯谈,但结果还真不好说!】
【完全就是歪理,听着就气,就是因为他们,那些人才会这么嚣张。】
【弱弱的问一下,这是不是跟那个贵重物品放置时,要放提示语一样?不然弄坏了,物品主人也有责任!】
公诉人黄田文显然没有想到辩护人会这么说,他说道:“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并非是以财物价值,以及是否容易损毁来定义,而是以当事人当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
“审判长,我申请播放当时录像。”
其实如果不是全网直播,这一步完全可以省略,因为事前他们都看过录像了。
“我们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被告宋琼华一开始有一个摔的动作,但下一秒就换成了掰。”
“为什么?”
“因为她当时已经感觉到了被害人手机与普通手机不一样,如果她没有主观故意,那她掰手机的动作不应该是拿着左右掰,而是拿着手机的顶端和底端,这样才不至于让手机损坏。”
“被告作为一个已经有几十年生活经验的成年人,应当预料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而不是要别人提醒。”
正所谓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黄田文的话虽然不能完全认定宋琼华主观故意,但这以正常人的思维来解说,也没有错。
哪知张辉说道:“我的委托人宋琼华女士今年56岁,被害人于川今年23岁,一个青年男子被一个半百妇女拿了手机,这本就不合常理,这其中是否又存在放任?”
“我想问被害人,当时为什么没有出口提醒,为什么没有立即把手机拿回来,为什么不离开现场避免冲突加剧。如果当时被害人离开现场并报警,那接下来的事将不会发生。”
他说完之后,看向了于川。
法庭中,窃窃私语,张辉的话一下就把锅甩给了于川。
但你又不能完全说他强词夺理。
因为如果当时于川离开,后面的事情的确不会发生!
【嘶,泥马,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话说,谁是被告来着,川哥?】
【可不是嘛,咦不对,川哥是被害人,不是被告人!】
【这律师的嘴是开了光的吧,已经从东南飘到西北去了!】
【开庭前我觉得宋琼华100%没跑了,开庭3分钟,我莫名觉得几率少了10%,开庭8分钟,我感觉几率已经不到50%了啊兄弟们。】
【我在直播间瑟瑟发抖啊,我好怕辩护人说因为我观看直播让他感受到了压力,让我承担责任。】
“肃静。”倪宣看向于川,问道:“被害人于川,你是否愿意回答辩护人的问题,你有权选择拒绝。”
“为了我的利益不受损害,我,回答。”于川站了起来,走向庭前。
他说道:“对于对方辩护人的辩护,我觉得完全是无稽之谈。”
一来,就是暴风骤雨。
“被告在抢夺我的手机之前,先把自己的孙女扔到了我怀中,趁我手忙脚乱之际,抢走了我的手机。”
“正如辩护人所说,她一个56岁的老大妈,我一个23岁青壮年,凭什么会被她抢走了手机?”
“就是因为她到抢不过我,所以完全不顾自己孙女的安危,把孙女扔给我,以此来转移我的注意力,趁我的心思完全在她孙女安危身上时,突袭抢走了我的手机。”
“这足以说明她的故意,且心思歹毒,为了达成目的,连自己亲孙女的安危都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