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雀的声音很好听,却有种中气不足的感觉,就像生了一场大病,让人忍不住有些心疼,又忍不住想要蹂躏。
一席话,让你红月坊重新热闹了起来。
众人这才想起来,自己这次来的目的,原来是青雀姑娘。
不过看孔家老二吃瘪,还真有点意思,这个纨绔在上江郡横行惯了,没想到刘总捕一点面子也不给。
徐玦捏了捏兜里的纸条,嘴角微微扬起,终于能会会这个花魁了。
他正准备说话,就有人不忿了。
“哎?都是客人,凭什么他们两个先作啊?”
“我对青雀姑娘可是日思夜想,当日花魁大赛,我可投了不少红绡。”
“对!不公平!”
孔铭听到这话,当即眉头一横,扫视了一圈:“怎么?你们想跟本公子争?”
众人缩了缩脖子,纷纷偃旗息鼓。
刘总捕可以不给孔家老二面子,但是他们不敢,毕竟燕州这地界的世家,连衙门也不能轻易管住,更何况他们?
徐玦笑了笑:“既然如此,那孔公子先来吧!”
孔铭切了一声:“你唬我?自古斗诗先手输,便宜不是你这么占的,你先吧!”
徐玦:“……”
没想到燕州这地方,居然还有人具备这么先进的封建迷信思想。
这个时候,青雀姑娘也说话了:“听闻徐公子是此次吏选文试第一,小女子能得公子赠诗一首,实在不胜荣幸。”
徐玦微微一笑:“既然如此,徐某就献丑了。”
在场众人的目光顿时都落在了徐玦身上,都想看看今年文试第一,究竟几斤几两。
衙门的其他小吏也看了过来。
尤其是庞桐,刚才被呛了几句,心中对孔铭主仆二人甚是不忿,全指着兄弟给自己报仇呢。
徐玦稍作沉思。
既然这花魁名叫青雀,与青鸟相近,青鸟传信,寓意颇美,就不如选一首带有青鸟相关的诗词来抄。
提起青鸟,他自然第一时间响起最著名的“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但转念一想,这首诗乃是千古名篇,赠一个花魁实在太过浪费。
何况这个花魁……
他想起了杨采洛纸条上的话:若我猜对,你我共记一功。若我猜错,你也能抱得美人归。
想了想,他终于选定了一首词,缓缓吟起。
“算来好景只如斯,惟许有情知。寻常风月,等闲谈笑,称意即相宜。”
听到上阕,有文化的眼睛已经开始亮了。
只要有情,便无处不是美景,即便是最寻常的景色,最寻常的交谈都称心如意。寥寥几句,就能让人感受到两情相悦的甜蜜。
这上阕虽然算不上绝佳,但只要下阕保持水准,便不失为一篇佳作,至少比黑市里面卖的要好一个档次。
就连二楼的青雀也忍不住身体微微前倾,似乎被上阕的意境所吸引,仿佛想到了什么事情。
却不曾想徐玦话锋一转:“十年青鸟音尘断,往事不胜思。一钩残照,半帘飞絮,总是恼人时。”
热恋的甜蜜,马上变成了离别的哭出,青鸟无迹,杳无音讯,只剩下了冷冷清清的一钩残照,半帘飞絮,让人只觉一阵唏嘘。
纱幔后面,青雀姑娘身体微僵,似乎深陷这悲凉的气氛中不能自拔。
楼下也有不少书生一阵唏嘘。
还有一些听不太懂的大老粗,学着别人做出一副悲伤的模样,不然对不起自己身上这干净的书生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