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
一部电影能不能火,不但需要实力,也需要运气。
但是至少要尽力!
以武保田的名气,拍出来的电影应该没有大问题。
罗云也相信自己演的并不差。
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宣传上下功夫!
罗云知道,一部电影,要想迅速走红,宣传太关键了。
得让敏敏开始做这方面的工作了!
她有的是钱,有的是背景,做这些事情,再简单不过。
这样看来,电影方面好像没有什么大问题。
能做的都尽力做多最好,最后的结果,就交给运气。
三部电影,总不会都扑吧?
但凡有一部能火起来,敏怡传媒在米国上市都有希望。
也不能把宝全部都压在电影上,是时候筹备一下自己的音乐了。
想到这里,罗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走到书桌边拿起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
辣眼睛!
这是他之前写的一首歌。
经过无数次修改之后,稿纸上已经被画的面目全非。
随手放在一边,重新拿过一张白纸。
端端正正的在书桌前坐好,看看了那张字迹凌乱的稿纸,迅速在脑海里整理好思绪。
然后拿起笔,在白纸上写下了《起风了》三个字。
接着。
奋笔疾书,笔走龙蛇,不断在白纸上写出一个个音符。
十几分钟之后,罗云看着放在书桌上那张工工整整的纸稿,满意的长出了一口气。
我特么就是一个天才!
抄歌都能抄的这么清丽脱俗!
《起风了》这首歌,在前世可是火出了天际。
也是罗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自己有没有本事把他唱好?
对于唱歌这件事,罗云仅仅只是爱好而已。
经历过最大的场面,就是拿着话筒在K厅唱歌的时候。
其它时间,都是随便乱哼哼。
自己到底唱的怎么样,声音好不好听,有没有什么特色,一概不知。
只有死党王天柱偶尔会赞美几句,说自己唱歌挺好听。
所以,自己唱歌到底怎么样?
有没有这个天赋?
要不试试?
试试就试试!
打开手机录音,就开始唱了起来。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迈出车站的前一刻,
竟有些犹豫……”
等等!
怎么会这么尬?
平时哼哼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重来重来!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
依旧那么暖,
风吹起了从前……”
还是尬!
尬得浑身难受,尬得嗓子发紧,
完全没有平时那种轻松随意的感觉。
这特么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唱歌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