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迅哥儿当年感受颇为相似,冒了严寒,我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
冷风萧瑟,荒地凄凄。
目所能及的,除了近处里的墓碑外,永远都是平荡开阔的土地,平添心里的孤独落寞感。
展现在我面前的这条家乡小径,无论寒暑夏秋却有着永恒近似的沧桑,似乎沧海桑田这般感触,只是多情人的意淫,这条古老的路,依旧如往昔未改变丝毫。
特地穿上新买的衣服,咱这也叫“衣锦还乡”了吧!老贵了,不打折的话四百多。。。
母亲照例责怪我瘦,同时不忘提衣服又丑又瘦的打击性话语,几十年的老房子,许久未更换有些掉色的墙纸,这一切目所能及的老事物,显得我的新衣有些个格格不入。
农历二十八的温暖午后,在一个名叫灰太狼的饭店,见到了许多往夕高中同班同学,彼此对照间,生疏了很多,不免暗自感叹时光岁月之无情。
正所谓时光如逝水,不舍昼夜,侵蚀一切,毁灭一切。
随着各自地位的改变,境况的改变,人都会变得与时俱进,弃旧迎新。于是乎,青梅竹马的小儿女,终不能举案齐眉。总角之交的小兄弟,不得不各奔东西。于是乎,多年后的同学聚会,往往话不投机:成功者处在现在时态,夸耀吹嘘;失败者则处在过去时态,追念往昔。
我可能是最失败的一个了吧。。。
农历二十九的夜间,在叔父家一时贪杯,两人不觉已进三余斤白酒,以致回家后呕吐不止,而一些看似玩笑的话语,不料想一夜间传的满城风雨,让我这个久居深宫,言行低调的人成了“话题人物”,如若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了我两眼呢?
吾辈唯叹:世风日下,人言可畏!至亲至爱的人,却也这般。
年三十夜里,母亲意外的问到了我的终身大事,猛然间想起,很多儿时发小竟都已成家立业,甚至连孩子都有了,顿时感悟自己老了很多,很多该做的事,竟还没有一点眉目。
子曾经曰过:礼多人不怪。是不是子曰过的暂且不提,不过这礼肯定要多多益善了,作为近期的“话题明星”,不得不在父母的要求下以过年的名义给一些从未有过帮助并且以后也不会有帮助的掌权者送了些礼物,用父母的话说,这属于提前铺路。
家乡的路上安装了路灯,一到夜间便会照亮漆黑的道路,我总是怀念以往上小学时期晚自习放学后的漫天星辰,可是在那些路灯的闪耀下,似乎天空都已模糊不见,时常在想:我心里那条看似黑暗的路,以往间的烂漫的星空,何时才会被灯光照耀。
坐上了回途的大巴车,我远远的眺望着那个儿时梦想的县城,那是多么的繁华锦簇,而如今却是破旧不堪,入不了眼了。
有一句话或许是真的,那些远离家的人说过的:
离开的久了,家乡的味道已经疏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