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一章 工作要求 求鲜花,求(2 / 2)爱吃薄荷糖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林云好奇的问道。

“她都干了什么,能给你气成这个样子?”

曾小贤叙述道。

“前天晚,我睡的正香,突然来了一个电话!”

“你们猜猜是谁的?”

胡一菲问道。

“你的电话编辑?”

曾小贤得意的说道。

“当然不是!”

“是一个美女专栏作家,笔名叫做流星蝴蝶。”

“她答应帮我写一本自传,我在电台风华水月的故事。”

林云试探的问道。

“你确定,你没有少说一个字?”

“剑呢?!”

胡一菲调侃道。

“贱不是在曾小贤身嘛!”

林宛瑜完全没有听懂,林云两人口中的梗。

她好奇的问道。

“曾老师,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曾小贤点点头说道。

“当然是真的,众所周知,最近我的节目收听率越来越好。”

“而且还有广告公司,问我愿不愿意接受代言呢。”

胡一菲疑惑的问道。

“我记得你不是竞争到了当电视主持人的机会了吗?”

“现在怎么没有信了?”

曾小贤叹了一口气说道。

“说多了都是眼泪。”

“我们还是接着聊代言的事情吧。”

“你们猜猜我代言的是什么?”

林宛瑜笑着问道。

“手表?西装?还是汽车??”

曾小贤一挑眉毛说道。

“夜夜香!”

林云疑惑的问道。

“那是什么?蚊香还是香薰?!”

曾小贤得意的说道。

“是助眠药,蓝瓶的那种哦!”

林云惊讶的问道。

“那你代言了吗?”

曾小贤点点头说道。

“当然了,白捡的赞助干嘛不要?!”

胡一菲在一旁吐槽道。

“曾小贤,你觉得大半夜收听你节目的观众,难道是特意起来听的吗?”

“换句话说,你觉得你的观众们,用完你代言的产品,还有人能在半夜收听你的节目了吗?”

曾小贤权衡了一下弊害之后,摆摆手说道。

“没事,他们可以白天吃药睡觉,晚再来收听我的节目。”

“我相信我有这样的魅力……”

“等等!跑题了,我们还是接着讨论我的电话编辑!”

端午看书天天乐,充100赠500VIP点券!

(活动时间:6月3日到6月5日)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