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6点。
“这时候应该没有事儿了吧?”
林风琢磨着,随后在微信里发送文字:“晚上吃饭吗?”
很快,对方便回复道:“吃什么?”
林风早就看好了地方,于是回答:“火锅怎么样?”
“好。”
随后,林风把饭店的名称发送过去。他选择的都是学校附近的餐馆,距离非常近。做好预约后,他一个人率先过去。
晚上7点,李笑歌如约而至。
这时,林风已经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
他把李笑歌带到预定好的位置,然后掏出一小束向日葵,道:“送你束花吧。刚才闲逛的时候,觉得挺好看的,我觉得跟你挺配的。”
这不是什么花言巧语,而是林风的真实心思。
他进了花店的第一眼就相中了这束向日葵,觉得向日葵那种灿烂而阳光的色彩,和李笑歌的气质非常相近。
想到昨天六六在群里的建议,他便买了下来。
听到对方要送自己花,李笑歌有些惊讶,双手接过来,然后有些不好意思,说道:“这......我没给你准备礼物。”
随后,眼睛一亮,把自己手腕上的手环摘下来,递过去:“要不,把这个送你吧。礼尚往来嘛。”
这是一个硅胶手环,上面有风行者的卡通头像。
是dota2的周边产品。
林风接过来,随即套在自己手腕上,道:“谢谢!”
伴随着火锅特有的热烈氛围,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也活泛起来。因为有着共同话题,说起话来,并不觉得尴尬。
不知不觉中,两人的关系好像也近了一些。
饭后,林风陪着对方,原路返回寝室。
夜风微凉。
昏黄的路灯,将两个人的影子拉长,渐渐延伸到远方。
李笑歌手里拿着拿束向日葵,有说有笑,笑容明媚,像是早上的阳光,驱散了周边的夜色。
回寝室的路,好像变得很短。
在林风的认知中,明明只过了一小会儿,却是到了互道“晚安”的时候。
随后,两人再次挥手作别。
第三天,下午6点。
林风拿出手机,发送微信,只有几个字:“吃饭吗?”
很快,李笑歌回应:“吃什么?”
“烤鸭怎么样?”
“好。”
然后,吃饭,聊天,散步......
再次向对方说:“晚安”。
第四天,还是下午6点。
林风打开聊天界面,还是那几个字:“吃饭吗?”
只是,多加了一个大口吃饭的表情包。
几乎没有等待的时间,对方便回复过来:“什么?”
林风早就把学校周边的、评分尚可的餐厅看了个遍,心中有数。于是,他手指翻飞,快速回答:“海鲜?”
对方回应:“好呀。”
然后,又加了几个字:“这次我请客!”
吃过饭,两个人又沿着早已走过两遍的路,一起说着话,到达女生宿舍楼下。
“再见。”林风扬扬手。
“再见。”李笑歌笑着说道,然后进楼。
第五天,仍是下午6点。
好像已经形成生物钟似的,林风拿出手机,拿出一行字,道:“吃饭?”
李笑歌的回复马上便来了,很明确:“我请,咱们去吃牛蛙。”
林风心中一动,回答道:“好呀。”
只是,在等待对方到来的时候,他特意去隔壁的甜品店,给对方买了些糕点。
都是些看起来很好看的小点心,光是看着就觉得很好吃。
吃过饭,林风沿着那条早已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道路,将对方送回宿舍,然后挥挥手,道:“早点休息。”
随后,两人分别。
第六天,还是那个时间。
林风的假期已经所剩不多。
他打开手机,找到那个熟悉的头像,然后发送消息:“吃饭吗?”
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对方的回复和前几天不一样了。
李笑歌:“不吃。”
然后,又发过来一句话,语气很强烈:“减肥!
!
!
”
看着后边的六个感叹号,林风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对方坚定的决心和无与伦比的勇气。
他笑起来,然后打字,发送过去:“听说那家鲁菜馆挺好的,不尝尝你家乡的味道吗?”
对方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回答道:“要不......我就过去闻闻味儿?”
事实证明,女生的话永远不能信。
在经过最开始的坚定、随后的犹豫、再然后的挣扎与斗争后,李笑歌给自己定下的心理防线完全崩塌。
林风觉得,这姑娘吃得比自己都多。
饭后,两个人一起散着步。
这时候,一个路过的男同学追了上来,看着林风,问道:“是vigoss吗?”
“哦,是。”林风猝不及防,本能地回答道。
“我是你粉丝呀。能一起合个影吗?”男同学有些激动,拿出了自己手机。
对于这种要求,林风是不可能拒绝的,回答道:“当然可以啦。”
男同学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本来想自拍,但看到一旁的李笑歌后,把手机递了出去:“同学,能帮我们拍个照吗?”
“行啊。”
李笑歌很豪爽,接过手机,调了调模式,然后“卡察”一声,完成了摄像工作。
“谢谢啊。”男同学一边感谢着,一边向林风道别,还不忘加油:“基辅特锦赛加油啊,一定把冠军奖杯带回来。”
然后,和两人告别。
合影这个东西,好像也具有传染性。
在第一个男同学走后不久,又一个男同学赶了过来,说道:“vigoss,我是你粉丝,一起合个影吧?”
随后,把手机递给李笑歌,道:“同学,帮个忙啊,谢谢。”
李笑歌笑起来,还是完成了对方的要求。
很快,前来合影的同学从一个,变成了三俩结对,最后演变成了一群人结伴而来。
“咱们学校,玩dota的有这么多人吗?”
将粉丝们打发走后,林风不禁有些怀疑:后边过来的这些人,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了什么明星了?
这就是从众效应?
很快,他感到有一束目光在盯着自己,回头一看,发现是李笑歌。
“我都成你的专属摄影师了。”李笑歌开玩笑似的说道。
此时,林风脑子突然变得活泛起来,灵光一闪,打趣道:“要不,咱们也一起合个影?我来当摄影师。”
李笑歌一下子被逗乐了,不再和对方计较。
......
第七天,下午3点。
这是林风在江城的最后一天,明天他就要返回魔都,和队友们一起备战本月的基辅特锦赛。
今天的主题,不是吃饭。
林风和李笑歌坐在一个网咖的包间内,打开电脑,开始双排。
“长歌当笑”和“平平无奇小中单”再次并肩而战。
两个人都是dota狂热爱好者,比起吃饭,打dota的时候反而更加融洽。
“你玩什么?”李笑歌问道。
“你玩什么?”林风反问。
李笑歌看着英雄选择界面,想了想,点出一个暗红色身影——影魔.奈文摩尔。
林风向对方竖起大拇指,没有任何犹豫,鼠标移到智力英雄那里,选择了一个穿着披风、手持法杖的英雄——大魔导师.拉比克。
李笑歌看到后,也笑起来,而且笑得愈发动人。
影魔和拉比克,这是他们第一次排到的时候使用的英雄。
那时候,林风才刚刚进入phoenix战队。
在一天早上,他使用自己小号单排的时候,遇到了第一次使用影魔的李笑歌。那一局游戏,给他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
因为,他就没有见过这么菜的影魔。
好在,他的拉比克是宗师级的。靠着他的出色发挥,那一局游戏,他们还是拿下了。
如今,两个多月过去。
勤学苦练之下,李笑歌的影魔造诣突飞勐进,已经可以匹配这个分段。
而林风的拉比克,还是宗师级。
游戏开始,林风和李笑歌在天辉方。
不知是巧合还是什么原因,夜魔方的中单,竟然还是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