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废话,也没有什么计划。
傍晚,换上蒙面服的芬格尔带李嘉图来到了距离地下基地不到100米的杂货店外,两人分别买了瓶可乐和雪碧,感受着芝加哥秋夜的凉爽。
“你身为我的部下,就没有好一点的主意吗?”同样身着蒙面服的李嘉图有些纳闷。
“这绝对是最快最安全的一个方法。”芬格尔信誓旦旦道,“只要我们偷袭他们的手下,就一定会被活着带进金库里。他们老大最喜欢在金库里杀人了。”
“可你怎么肯定黄金骷髅头的手下会走这条路?”
“因为黄金骷髅头两兄弟有强迫症,连回基地的路线都要亲自安排,同理,就算我们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强行偷袭他们的下属也不会立马暴毙,而是会被送进金库,被黄金骷髅头折磨至死,这个组织上上下下全都是规矩,谁敢不遵守,谁就会死在金库。”
果然,没过几分钟,就有一名身着机械外骨骼装置的壮汉点燃黄金瞳,径直朝地下基地的入口走去,远远望去,那地方就像是一个地铁口。
李嘉图和芬格尔对视一眼,抓起一滴不剩的空玻璃瓶奔向壮汉,用或熟练或蹩脚的英文嘶吼道。
“垃圾黄金骷髅头,还我血汗钱!还我小姨子!还我阿妹!”
“狗贼!还我父母!不然我今天就灭了你们!”
“杀啊!附近所有跟黄金骷髅头有仇的,随我一起杀进去!”
……
闻言,无数路人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两人。
常年居住在附近的平民可太清楚黄金骷髅头的可怖了。
连M国大军都不想招惹的存在,这两傻小子居然敢拿玻璃瓶砸人家。
是活腻了吗?
就算有天大的冤情,也不必如此自不量力吧?
欸,也许这就是年轻人的热血吧……
唰~
哗啦~
一记凶猛的鞭腿袭来,踢碎了两人手中的玻璃瓶。
趁两人“震撼莫名”,壮汉直接一手夹一个人,无视他们的“反抗”,将他们带进了类似地铁口的地下基地入口。
刚进第一道闸门,一道青蓝色的光束就打到了三人身上,不断扫描着。
冰冷的机械声从四面八方传来:“D级D081号核实完毕,请选择两名目标的身份。”
“大人的玩具。”壮汉邪笑道。
唰~
又一道闪烁LED灯光的合金闸门开放。
就这样,李嘉图和芬格尔被壮汉夹着,穿越无数闸门,来到了金库之中。
只见金库中满溢金色辉光,在灯光的照耀下,堆成小山的金条迷人夺目,好不绚烂。
芬格尔见了不禁傻眼,以他的眼力,自然能看出一座小山的金条大概为1吨,而一吨私铸金条的价格大约在2.5亿元。
眼前的几十坐小山至少价值100亿元!
换算成美金就是14.4亿。
这都堪比小国国库了!
他不禁为此担忧起来,几十吨的金条,要怎么搬走啊?
就算眼前的这位暴君力大无穷,也不可能扛着几十吨金条走,先不说可行性,单就“隐秘”这一条就过不去。
扛着几十吨金条走在大街上,第二天绝对上全球新闻的头条。
他都能想象头条的名字了:震惊!Superman在大街上搬走数十吨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