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后来的人因为自身拥有强大的魔力,无法融合这种火焰。
但最初的人类则因为无魔,所以可以融合。
正如,现在的你一样。”
“也就是说,我是天选之子了!?”亚连兴奋的说。
“没那么简单。”代达罗斯继续道,“它不会让你一部登天,最多是让你拥有一种上升的空间罢了。
你需要不断战斗,寻找柴薪。
像你这样没有受过专业的战士训练的人,拿上武器最多只能对付一些尸鬼。
但燃烧那种尸鬼获得的力量实际上微乎其微,你至少得杀一百只才能拥有这跟这个世界最普通的魔法师持平的魔力。
你想要获得更加强大的魔力,就需要去寻找更加强大的对手,而你则无法保证每一次,你都能击败你的对手。
只要失败一次,你就是死亡的下场。”
代达罗斯的话,犹如一盆冷水洒在了亚连的身上,浇灭了亚连的兴奋,令他陷入了冗长的沉默。
他并不是个自大的人,他清楚他这个死宅的战斗力,战五渣都没办法形容。
“最初获得这火焰的人是怎么解决的?就真的一直战斗吗?”亚连说。
“那个时代的人类就是这样一群从血与火中挣扎求生的人,他们要比现在的人要强大太多了。”代达罗斯说。
顿了顿,他继续道,“不过,那时的人类并不是如你一般的个体,而是群体。
普罗米修斯之火可以分出一些火种分享给其余人,而主火与副火联通,主火是可以随意吸收这些人燃烧柴薪所转化的魔力的。
在当时,这些战士燃烧猎物获得的力量,都会自愿返还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给主火的拥有者。
集众人的力量,创造出了足以决定一个时代的强者。”
“还能这样吗?”亚连有些惊奇,顿了顿,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这火焰不会是副火吧?”
虽然他确实想要魔力,但这种为别人做嫁衣的冤种行为他可不想做。
“只有普罗米修斯偷盗的那团天火才能分出副火,副火是无法继续分出副火的。
天火永不熄灭,在宿主死后,火种会依旧存在于世上,等待它的下一任主人,而副火则会随着人类的死亡而消失。
你要是信不过我,你的阿卡夏之间,还有你身后那扇门中的图书馆中,就记载有普罗米修斯之火,你可以自己去查查资料。”代达罗斯平静的说,倒也没有因为亚连的质疑而生气。
“好吧。”亚连点头道,确实如他所说。
“不过,这种方法你估计是无法使用了。”代达罗斯说,“即使是副火,在植入的时候也会一瞬间烧干生命体内的魔力。
即使这个时代魔力已经不如以前了,但也不会诞生像你这样近乎无魔的人,你这样的人,终究在少数。
这火焰植入他们的体内,最终的结果就是他们在这团火焰下化为灰烬....”
“你的意思是,只要是像我一样近乎没有魔力的人,就可以植入这种火焰,然后为我打工?”
亚连兴奋的话语,令代达罗斯一愣,但随后,他疑惑的说。
“你没有听清楚我说的话吗?这个时代没多少像你这样的人了,想再找到你这样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不。”亚连否决了代达罗斯的话,他的眼中带着隐隐的兴奋。
“我知道一个地方,有很多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