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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墨的爸爸叫林染,千辞的爸爸叫千秋,他们是高中同学,那时候关系就很好。

后来林初墨的爸爸考上了名牌大学往金融方向发展,千辞的爸爸则因为成绩不好没去上大学,选择去纽伊斯特学院学习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厨师。

在人生的转折点选择走向不同方向以后,他们之间的友情并未因为彼此身份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尽管林染并不擅长煎炒烹炸,千秋也并不理解基金股票。

这其实是很难得的,在岁月流逝的过程里,大部分的昔日同窗最终都会沦落为再无交集的陌生人,许多年后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当千秋在厨艺上有所成就,却因为食品卫生问题而接连在几间餐厅与老板发生冲突辞职后,他的人生也因此陷入了迷茫。

就在这时,林染得知了千秋的窘迫处境,原本他想要借钱给千秋让他自己开一间餐厅,但被千秋拒绝了。

迫于无奈,林染只得自己开了一间餐厅,并且把千秋叫过来做主厨。

林染选择开自助餐厅,也是因为自助餐厅需要准备的食物很多,种类也有所不同,千秋也不必靠自己一个人支撑起整间餐厅,这样压力太大了。

染千秋的名字是林染取的,本来想叫初墨染千秋,但是由于名字太长,再加上林初墨跟另外两人不是同辈分,所以最后定为了染千秋。

基于这种基础之上,林初墨和千辞的关系其实就跟唐促与常乐差不多。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如唐促和常乐那般要好。

虽然说不上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玩到大,但两个人确实家住同一小区,自儿时起就见过,偶尔各自父母在一起聚餐的时候,他们两個小孩子就会被放在一起自由玩耍。

小时候林初墨还揍过千辞,因为千辞不小心把林初墨刚刚拼好的拼图弄乱了。

千辞讲起这些的时候,表情十分怀念。

在他心里,林初墨的身上有着许多男生都没有的勇敢果断,这样的林初墨,大部分男生都不会对她抱有男女之情。

所以在此之前,千辞并没有着急对林初墨下手,反正没人跟他抢,等高中毕业以后也来得及。

直到千辞在那个去买电池的雨夜里,看到了身穿一袭白色吊带长裙的林初墨。

都说女大十八变,那一刻千辞才感受到这句话的含义。

千辞知道之前林初墨对常乐告白,但是被常乐拒绝的事情。

他同样知道,以林初墨的性格,他不会轻易对常乐死心。

但他现在有点担心了,他担心常乐见识过林初墨好看的一面后会改变心意。

当然,事实上常乐才是第一个见到林初墨不同一面的男生。

“你要是没其他事情了,我就先走了。”

餐桌旁,听着千辞开始以怀念的语气说起那些在林初墨记忆里早就变得模糊的儿时回忆,林初墨并不怎么感兴趣,只想着先行离开。

“你着急去干什么,去找常乐吗?”

“我去做什么事见什么人,与你无关。”

“我认识常乐,我们以前经常在一起打篮球的,他也认识我。”

“我知道,我还亲眼看到了他在球场上把你打得落花流水的样子。”

“……”

林初墨丢下这么一句话,端着餐盘就离开了。

千辞觉得有些尴尬,毕竟林初墨说的确实是实话。

“情况有些不妙啊……”

千辞嘴里小声嘟囔着,同时把面前的餐盘摆正,这才悠哉吃起饭来。

另一边,就在常乐暂时放下与林初墨之间的青春烦恼,专心为唐促以异想天开的方式筹划着如何提前拿到期末考试的试卷时,林初墨就像以往那样突然出现在了他的身旁。

她迈着轻盈的脚步走到常乐身旁时,常乐正在滔滔不绝说着他的奇思妙想,根本没有注意到林初墨的出现。

林初墨也不着急,伸手压着裙边坐在了常乐身旁。

坐在常乐对面的唐促和秦筝都看到了林初墨的出现,只有常乐还像个笨蛋一样说着这种不该被外人所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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