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您一个月的公事银钱?”陆宇取过钱串,挂在手指上大致扫了一眼。
陆长风摇头,对这书生女婿有些无语,“三个月的……”
单身的日子过得久了,陆宇深知家里储备足够的粮食有多重要,拿到钱第一时间先囤些米面总是没错的。
在这方面,陆宇付出过足够的教训。
重新回到骡马集市上,怀中揣着银钱,陆宇走路时腰杆都挺得很直。
无论是任何时代,捕快这个行当,总归是饿不死的。
大富大贵不可能,大鱼大肉更是想都别想,但应付一般生活却绝对没有问题。
陆宇虽然不知道怀里的银钱能购买多少东西,也不清楚物价几何,却丝毫不慌。
战乱时,捕头都不会填不饱肚子,除非到了全民饥荒亡国灭种,否则捕头绝对不会吃不起饭才是。
半吊铜钱,应当是一千枚铜钱,陆长风给陆宇的只有四百六十枚。
对此陆宇没说什么,悄悄将四百枚铜钱压在陆玉凤的枕头下面,揣着怀里剩下地昂首挺胸朝集市走去。
走了没几步,脑海中那个奇怪的声音再次响起,“请注意……”
陆宇决定把这事放到一边,安心逛一逛再说。
他刚到集市,便传来一阵小贩的叫卖声,“四个黄澄澄的天照通宝一斗米,不二价喽!”
陆宇点点头,对这个价格非常满意。
通宝的购买能力便能看出眼下的皇朝正值鼎盛,也只有在这种盛世,才会出现四个通宝一斗米的事。
想当年,唐太宗李世民听闻长安米家只要五文钱时,骄傲地跟自己手下那些宰相大臣夸耀了许久。
收起思绪,陆宇看向长长地集市,心中放松许多。
集市中,来往商贩平民络绎不绝,大部分人脸上并无愁苦之色,更有不少商贩褡裢中露出一抹艳丽的色彩,这些彩色绸缎更为集市装点上了不一样的色彩。
单从这些看,这位天照帝当是一位明君,方才有如此盛世。
“盛世好,盛世人活的才像人。”陆宇嘟囔一句,心生欢喜。
他喜欢读历史,自然知道只有盛世当中,人才像人,否则,乱世的人连狗都不如!
陆宇重新回家后,便看到玉凤正跟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妪并排坐在屋檐下。
见陆宇提着米粮蔬菜回来,玉凤二人急忙迎了过来。
陆宇皱眉问道:“怎么没去照顾你父亲?”
“我爹他不许。”玉凤神色黯然,摇了摇头。
陆宇闻言没说什么,从怀里摸出两个铜钱塞给那神婆,“劳烦您走一趟,这两个钱权当是茶水钱,您一身法力通天,我刚见到您便好了,真正的高人呐。”
神婆习惯性地接过钱,耳中尽是阿谀奉承之音,等他缓过神来要给陆宇驱魔作法时,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一群骡马当中……
“嗤啦——”
猪肉在铁锅中传出诱人的香味儿,更用这种方式勾着大家肚里的馋虫。
陆宇手艺很好,只是加了一点青蒜便让香味儿在屋里弥漫开来,不一会儿两个菜便全部炒好出锅。
“明天我便要去破案了,一个人在家瑾守门户。”玉凤强忍着挪开视线,不让自己的口水留下来。
陆宇往嘴里塞饭,当做没听到。
陆长风叹息道:“有线索了吗?”
“今天才过去看尸体,没什么头绪,还要多打探才是。”玉凤老老实实地答道。
陆宇抬头问:“若是找不到凶手,七天后你还要挨板子?”
“我是女子,不好受刑罚,按照我朝律例,不是大逆之罪,一般由父兄受过……”玉凤说完,放下饭碗脸上有些为难。
陆宇瞅了瞅闷头吃饭的陆长风,见他也没有替女儿挨板子的意思,叹了口气道:“到时候我去替你受罚。”
“我能破案!”玉凤昂首道,就连碗里那块肥美的猪肉都不重要了。
陆宇收回给玉凤夹菜的筷子,想了想道:“就不能让何大壮去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