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姨都灰心了,直到听自己的三女说,林闲是个大明星,说不定有办法,这才来鼓窜林毅给林闲打电话,帮帮忙,毕竟他们也曾没少帮助林闲一家。
林闲思考一番,沉吟道。
“这样吧二姨,我最近有空,我先回来,到时候咱们再看看,找找办法。”
二姨眉开眼笑,直直称是,便挂了电话,感慨道。
“这孩子出息了啊。”
旁边小女期待的问道。
“闲哥回回来吗?”
“你妈我和林闲老亲了,能不回来嘛。”
小女撇了撇嘴,嘟囔道。
“可亲了还三年没个电话。”
“你这小丫头讨打是吧。”
………………………
“先生,您的旅程已结束。”
林闲被温柔的嗓音唤醒,揉了揉眼睛。
此时墨镜掉了下来,露出了俊秀的容颜。
“您……您是林闲?”
身着黑丝高跟制服的甜美空姐吃惊的说道。
“啊?我……我不是,长的像罢了。”说着,拿出墨镜戴在脸上。
空姐自知林闲不想暴露自己罢了,甜甜一笑。
“希望您能对这次航行满意。”
扭着小蛮腰缓缓离开。
林闲下了车,找了个司机便向小县城进发。
蓉城坐落于蜀省中心地带,更是蜀省难得的平原地带。
而小县城发展不好的原因很大就是交通因素。
从蓉城去哪里,只有铁路和高速。
而铁路更是绿皮车,跑的又慢,环境还吵闹,林闲自然选择包车走高速。
先到市里,再去县城,是如此的麻烦。
坐了接近5个小时的车,林闲身材再好也有些腰酸背痛。
天色已昏,太阳仍然在发散它自己最后的余光。
林闲看着自己家门口的大门,恍惚了精神。
伸手推开。
只见一只棕色土狗,跑了过来,呲牙咧嘴朝他吼叫。
林闲看着它陷入了回忆。
“原来你也这么大了啊,骨头。”
骨头好似通人性,听着这陌生人喊出了它熟悉的名字,它也逐渐安静了下来,在他的裤脚转来转去,嗅他身上的味道。
林闲还记得他离开的时候骨头才4个月大,它总喜欢粘着他,因为他总给他丢肉吃,为此挨了父亲不少骂。
转眼离去三年之久,时间确实是抹杀记忆最好的方式。
它却已认不出他。
林闲迈过了它,看着这院中摆设,一切是如此熟悉又陌生,他走进了主房。
被子乱乱的没有叠,桌上还有堆满烟灰的烟缸,房中没有电视,电脑等娱乐设施,只有一台破旧的收音机,可谓是家徒四壁,这房间满是他曾最讨厌的味道,现在却如此亲切。
林闲转身进了次房,被子整整齐齐的叠起,床单平平整整的铺在床上,这衣柜的把手金色都被磨去,只剩下黝黑的铁色,林闲打开柜子,他曾穿过的衣服都整洁有序的排列在衣柜中,从小到大,一件不差,在衣柜的底层还有他曾没见过的衣服,整齐的堆在底下,拿出比对,竟然完全合身!林闲上学的书包被安静的放置在桌边,桌上整齐无物。
林闲恍惚的看着这一切,好似空中一点灰尘钻入了林闲的鼻中,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涌上了眼眶。
我承认,我想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