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
林乘风和王洛璃就驱车出发。
来到燕京后,林乘风的第一反应就是。
那叫一个地道!
古色古香的建筑,多年文化的沉淀,日新月异的科技。
各种元素交汇在一起。
打造出无以伦比的风情。
来燕京,林乘风主要就是为了散散心。
毕竟,张弛有度的生活才是人过的日子,总扑在唱歌。
自己就算是铁嗓子,也要累死。
品尝了不少小吃,又在王洛璃的推荐下,买了好几套衣服。
俩人一路逛到鸟巢体育场附近。
“哇!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体育场,感觉能容纳几万人!”
“气派吧?鸟巢可是好多位名家,共同设计的。不仅寄托了人们的希望,也将生命孕育的含义包括在内。”
“听说,能容纳9万多名观众。”
“林哥哥好厉害啊,你连这些都知道?”
接触的时间长了,王洛璃对林乘风越发崇拜。
这个男人,似乎永远都是镇定自如的样子。
仿佛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到他。
而在音乐方面,就更不用说了。
林乘风,简直就是她心里的神!
神,是无所不能的!
这个心理变化,王洛璃自己能体会到。
所以每当脑海里全是林乘风的时候,她就替自己害臊!
当初是过来跟人家学音乐的。
怎么现在看人家优秀,就惦记人家身子了!
太丢人了!
俩人一路闲聊,突然听到远处有歌声传来。
唱歌的人,并没有什么技巧,但是却饱含感情。
那种沧桑的声音,没有经历过什么的人,绝对唱不出来。
林乘风好奇,带着王洛璃走过去看。
走进后,才看到一个残疾大叔坐在板车,后面放着蓝牙音响。
正在这里沿街卖唱。
周围的人听他唱的还行,给他扔下几块钱。
他执意不收,并且让人家点歌。
“谢谢好心人,我是卖唱,不是乞讨。你们平白无故的给钱,我不能要的!”
周围的人,纷纷停下脚步,并且夸奖男人是条汉子。
四十多岁的脸,不只有岁月留下的痕迹。
还有被命运重创后,仍然直面生活的勇气和热情。
突然,王洛璃在一旁微微抽泣。
“怎么了?”
“哥哥,你看大叔后面的牌子。”
林乘风看去,残疾大叔后面,有一块塑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