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士们跟着我出来一趟,总不能让他们两手空空的回去吧?”
“可...乡民手里又没有什么东西......”
“冯威,你他娘的别放屁,我早就瞧出来了,你这孙子不听话。我可告诉你,我是奉大王之命,一来,攻占石头,
二来,就是搜捕躲在山野间的大族子弟。”
“你,是想违抗大王么?”
“末将不敢。”
“那就去做!
百来户人家,不过二三百人,他们家里没东西,那就把他们全都抓过来,不就得了吗?还用我教你?滚!”
副将脸色阴沉地离开了。
于子悦手中还抓着妇人的头发,他注意到妇人脸上的泪水,于是用力拽起她的头发,将妇人的脸凑到自己面前,笑道:
“哭?爷待你不好么?”
“好,好...”
妇人呜咽着,于子悦坐起来,一路拽着妇人,将其赤身裸体的拖到外面,对门口的亲兵道:“赏给你们了。”
陪了他几天的妇人,被他毫不留情地丢开了。
亲兵端来饭食,于子悦迅速吃完,喊道:
“来人,替本将着甲。”
营门大开,号角声悠长,成群的士卒披坚执锐,准备发起又一轮攻城。
顶在最前面的,则是一大群瘦骨嶙峋的人。
大多数人手上,只有一面木盾,少数人,才会拿着武器。
他们原先都是流民或百姓,其中不乏世家子弟。
但现在,他们挡在攻城的叛军面前,被迫成为了...炮灰。
乱世,人命如草芥。
陈凉可以尽量约束自己,不到最后关头,尽量不要拿无辜百姓的性命替自己铺路。
但其他人,却几乎没有这种心理束缚。
且,驱使平民攻城的效果和作用,也是有的。
他们的血肉之躯,可以消耗守军的箭矢,可以消磨守军的士气,可以让跟在后面的叛军,其前进的安全距离更远,在到达城墙前时,他们所付出的代价会变小。
今早,又一批援军到达了于子悦的军营中,人数约有四千人,押运着新一批的粮草。
现在,他手底下已经有两万左右的兵马,半数以上都是披甲的战卒,而且粮草充足,如果这样的条件还攻不下石头城,那他于子悦就可以直接一路滚回建康了。
外人看于子悦,都是一个心狠手辣、残暴不仁的屠夫,但他自个,心里却总是觉得,这是他在自污。
河南王攻进了建康,一座台城,哪怕再坚固,也不过是座小城。
多消磨些时日,将城内人的精气神都消磨光,总能攻进去的。
这意味着,跟随侯景的那些人,包括于子悦在内,都很有可能得到一份长久的泼天富贵。
大好前程,谁不想要?
但想要在河南王手底下做事,一方面,得有本事,另一方面,你得让他信任你。
于子悦自知不是什么好人,他也没打算做好人。
要做,就做河南王手底下最狠的那条狗。
让他咬谁,就咬谁。
自己听河南王的号令,表现的像一条狗,就足够。
他也不觉得有什么耻辱的。
做狗,能赚一场荣华富贵。
而在如今这世道上,在这大梁,做人,却往往活的连狗都不如。
至于那些世家子,他们不是人,是天上仙。
对他们而言,普通人,则是地下的浊泥。
仙人飘飘乎乘奔御风,是怕脚踩到了泥巴,会脏了脚。
在建康城中,于子悦有一栋宅子,里面养着两个侍妾,都是世家女。
对错,重要吗?
女人玩着,钱财花着,大房子住着,吃喝玩乐,都是以往权贵才能享受到的东西。
去管那些泥腿子做什么?
你救得了一个,救得了一百个,建康城中还有成千上万的人呢,你全救得了吗?
于子悦对自己的那个副将,很是轻蔑。
总是想着去做好人。
你做的过来吗?
听说,王伟还在河南王身边的时候,这人就是王伟的亲信。
怪不得,现在王伟人都不知道哪儿去了,这人,也从原本的高位直接掉成自己的副将。
找个机会,把他弄掉,再把自己的亲信扶植上去,省得这蠢货一天到晚在自己面前碍事。
“报!”
传令骑兵纵马奔来,大吼道:
“南面十里,发现梁军!”
十里,已经是很近的距离了。
但于子悦却是连对方什么时候渡过河都不知道。
下意识地,他开始搜寻自己的副将,因为这是副将的职责,他应该及时告知自己才对。
“这个蠢货,等见到他,本将军一定要......”
“列阵!前军前进!”
那支梁军前进的速度较快,而且从远处看上去,他们组成了冲锋的阵型。
前排士卒属于刀盾手,身上甲胄精良,都是柳仲礼豢养的私兵。
战斗力高,装备好,士气也高。
虽然大多是步卒,但也凝聚出了一种“黑云压城”的气势。
于子悦霍然起身,与此同时,正坐镇城头的陈凉也一同站起来,神情愕然地看向远处。
柳仲礼背着一面梁旗,催促座下战马前进,再之后,拔刀吼道:
“杀贼!”
身边士卒一呼千应。
“杀贼!”
“杀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