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峻的高山上,云海边,松林中,矗立着一座巍峨的古堡。
在巍峨的古堡里,有一名巍峨的巨人。
他的确是一名不折不扣的巨人,身高超过九尺七寸,坐在那里就像天神般庞大。
有人曾说,四肢过于健壮的人,未免头脑简单。
可这个人却是个例外。
因为他是万鹏王。
他的眼神冷澹而坚决,闪动着无穷的智慧,仿佛一眼就能刺穿你的内心,令人不敢逼视。
他的双手宽阔而厚重,蕴含着毁灭一切的力量,就像可怕的巨斧,随时都可以击倒来犯之敌。
在孙玉伯崛起之前,哪怕放到现在,万鹏王也仍是江南最大的霸主。
而且,他还是公认的无敌高手,可能没有之一。
万鹏王真的姓万,但确切的名字已经无从得知。
他的过去就像个神话。
万鹏王在年轻的那会,曾经是一名趟子手,进入镖局半年后,他便杀了自己的岳父,也就是镖局的主人,将整个产业占为己有。
两年后,他又卖掉抢来的产业,成为了一名捕头。
在充任捕快的三年中,他的足迹遍布天下,擒获了四十七名巨盗,杀了其中九个,放掉了三十八人。
自此,道上的好汉们对他敬佩的五体投地。
二十七岁的时候,万鹏王突然辞去职务,凭借着过去的威名,开始创办“大鹏帮”。
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大鹏帮已经变成十二飞鹏帮。
他的财产多得无法估算。
几乎在每一座城市,都有他的人。
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随时为他效死。
从一名小小的趟子手,再到公认的一代枭雄,万鹏王的经历堪称传奇。
而此时,万鹏王正在享用他的早餐。
一大锅云腿母鸡汤。
一大块烤牛肉。
五个煮蛋。
二十个水煎包。
大块头必定有大食量,他的这份早餐可谓惊人,外面的一家子可能都吃不完。
“笃笃笃。”
轻轻的敲门声传入耳中。
万鹏王在用餐的时候,最讨厌被别人打扰,这会敢过来敲门的,或许只有一个。
“进。”
进来的人名叫铁翼,是一位独眼的老人,他的身材矮小而瘦弱,目前在“飞鹏堡”里担任大管家。
万鹏王道:“什么事?”
铁翼拱手道:“启禀帮主,那些商人已经到了。”
万鹏王点点头:“嗯,我马上去。”
男人一旦上了年纪,对女人的热情就会开始衰减,他们往往会产生别的兴趣。
比如说:有人喜欢钓鱼,有人喜欢下棋。
而万鹏王的兴趣是——古董。
每隔两个月时间,在初九的那天清晨,外面总会有大量的古董商闻风而动,带着各自的宝贝赶过来,供万鹏王挑选。
万鹏王一向眼光独到,也付得起银子。
像这样的客人,自然是难得的好主顾。
辰时三刻左右,万鹏王用完早点,他从铁管家的手上接过茶水,漱漱口,离开了座位。
今天正是初九。
……
山腰处,飞鹏堡之外。
现场搭着二十座牛皮帐篷。
一个帐篷就是一户商家。
没人敢随意走出来,也没人敢高声喧哗,他们就像迎接帝王一样,只能等着万鹏王驾临。
“帮主好。”
“帮主大安。”
商人们的姿态谦卑之极,一个个的都弯着腰,陪着笑脸。
“嗯。”
万鹏王懒得看他们,随便转了转。
商代的古玉,波斯的宝刀,盛唐的字画,北宋的建盏……
不得不承认,他们带来的果然都是好东西。
但这些东西万鹏王见过太多,好像没什么兴趣。
万鹏王摇摇头,走向了最大的那个帐篷,帐篷上挂着显眼的招牌——百乐轩。
百乐轩是千里之内最有名的古董行,老板名叫于百乐,招牌上的“百乐”二字,正是出自于他的名讳。
“哈哈哈。”
于百乐迎了上去,抱拳道:“帮主这一向可好?小人对你挂念得很,最近都饿瘦了。”
看看他那三百斤的体重,万鹏王也难得露出笑脸。
“你是想我的人,还是想我的钱?”
于百乐咧嘴道:“都想,都想。”
万鹏王道:“闲言少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过来?”
于百乐道:“哦,帮主请移步。”
他的帐篷里堆着各种精美的箱子,显然是用来装古董的,在西侧的拐角中,还蒙着一块好大的红布,下面不知藏着何种宝贝。
看到这种景象,万鹏王难免被勾起好奇心。
“于老板,你就别卖关子了。”
“好的。”
于百乐走过去,用手轻轻一扯,扯掉红布。
下面赫然摆着一尊方鼎。
老话说“钟鸣鼎食”,自远古以来,鼎的作用从炊具慢慢演变成礼器,它的内涵和地位一直都是超然的。
于百乐的这尊鼎尤其特别。
它是用陶土烧成的,不仅器型硕大,姿态端庄,而且表面上竟还有澹澹的橙色,装点着古朴的方格纹纹饰。
万鹏王瞥了一眼,动容道:“这是……夏朝的彩陶四足鼎?”
于百乐道:“对。”
万鹏王绕着方鼎细细欣赏,忽然摇头道:“可惜不是青铜的。”
于百乐笑道:“夏朝的铜鼎只存在传说中,目前还没人见过,就算有,那也可能是商代的。据小人估计,以当时的技术条件,恐怕很难做得到。”
万鹏王点点头:“嗯,确实如此,这件东西不错,我收了。”
于百乐越笑越开心:“多谢帮主,我就知道帮主慧眼如炬,哈哈,小人一定会报个合理的价钱。”
万鹏王可不在乎钱,又问道:“还有别的么?”
“有。”
下面于百乐使个眼色,赶紧让两名伙计动手,抬过来一个长长的箱子,体积也同样够大。
万鹏王发现,箱子似乎是用紫檀做的。
紫檀的价值不用多说,包装都如此讲究,里面的东西想必非同小可。
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