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太初圣地疑云(1 / 2)骆冰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和灵儿回到了忘忧小筑,在忘忧亭里,查看了一下功勋面板,果然和我想的差不多,蜈蚣岭剿匪就是一个系统安排的剧情任务,奖励非常丰厚,游戏太逼真,逼真到,我经常性忘记我是在游戏里面,忘记怎么升级,蜈蚣岭剿匪的任务直接是属于深渊级任务,完成任务的方式决定功勋奖励的数额。

我属于完美完成的类型,系统直接给了我几千万的功勋点,我直接一顿狂点,直接升级到了斗将九段,还差一段就可以成为斗王级强者了,力量更是达到了一个恐怖的程度,九十万斤力。

到达斗将境十段就是一百万斤力,斗王境一段就是两百万斤力。

在斗灵境的时候到斗灵是一万斤力,每升一个小段位提升一万斤力,所以到斗将境就是十万斤力。

斗将境每升一个小段位就增加十万斤力。

所需要的功勋点,也达到了一个恐怖的数字。

如果不是我一路下来触发的都是一次性的隐藏任务,要靠一个个刷野怪提升实力,升到斗皇境,我得刷到吐。

当然不是只有我才有这种特别的机缘,直接做直升飞机提升等级境界。每个人的机缘都不一样,游戏智脑会根据每个人不同的特点制造不同的机缘。

这种完全开放,体验不可复制的游戏世界,是地球游戏玩家的终极梦想。

谁会想去走一条别人走过的路,过一个别人过过的人生?

谁不想自己就是唯一的独特的那一个,谁不想自己的人生与众不同。特别是在游戏里面,每个人都穿一样的衣服,甚至长得都一样,拿一样的武器,使用一样的武技,靠钱堆实力。

那种游戏有什么意思?那哪里是在玩游戏,分明就是被游戏玩。

随着我的境界提升,紫电雷龙弑魔枪的能力也跟着提升了,现在紫电雷龙弑魔枪在不使用武技的情况下,随便捅一下,力量的增幅也达到了恐怖九十万。

我现在如果再在蜈蚣岭舞一套春雷枪法的话,每一枪砸下去都相当于一千斤炸药爆炸的威力,然后无限叠加,一套春雷枪法练完,蜈蚣岭直接就被夷为平地了。

斗王境大圆满也就才一千万斤力,我一套春雷枪法就是六千万斤力,现在我使用春雷枪法可以秒斗王。

可以战六段前的斗皇境。

灵儿和我一样也提升到了斗将境九段,她现在的实力虽然无法秒斗王,但是战斗王是没有什么问题了。

灵儿使用的是剑,一直使用的都是修罗世界的剑法,并不算高级,这里面所有的技能都得自己创,或者是学习别人的,我得到了昊天大帝留下的枪十二式,灵儿却啥都没有。

是时候给灵儿创造一套剑法了,最好是有合击效果的。

如果遇到强大的对手,我和灵儿使用合击剑法,可以发挥出超常的威力。

我看向灵儿说道,灵儿,你到现在还一直没有剑法,就让洛天哥哥给你创套剑法吧。

灵儿眨巴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说道,洛天哥哥,你是说真的吗?

我笑了笑伸手说道,把剑借我一用。

于是我从灵儿手里拿过剑,走到竹林中凝神静气,大脑里面飞快的演练着,而后,喝道。

第一式:昨夜星辰

星光灿烂,银河九天。

伊人独立,微雨时节燕纷飞。

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此时,我立剑向天,在我的气机牵引下,漫天的星辰,像是银河从九天之倾泻而下,我飞身而起,立于银河之下,舞动着手中的剑,银河化成点点光雨洒落,星光化成的剑雨将方圆十里都笼罩在里面,形成了剑域,剑域之内变得如梦如幻。

我立于空中,星光化成双翼,一念起,漫天星辰之剑飞舞。

仅这第一式练完,我全身的斗气已经被抽去一大半,无法再继续练第二式。

于是我将剑收起,灵儿跑过来问道,洛天哥哥,这是什么剑法?

我想了想看着灵儿说道,就叫“天灵”剑法吧。

可惜以我目前的境界只能演练第一式,等以后境界提升了再继续创后面的招式。

天灵剑法,天灵剑法,灵儿重复着小声说道,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小脸刹那间变得通红。

我看在眼里,往事顿时涌心头,自从在龙门镇和灵儿相遇以后,我在紫微星已经过了一年多的时光,这一路走来,灵儿始终和我形影不离,不离不弃。

在我闭关的时候默默地守护着我,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想先冲到前面保护我,在我陷入幻境的时候,不顾自身安危地几度往返巨猿森林寻找我。

为此,差点一个人杀光了巨猿森林的所有狂暴巨猿。

一路走到现在,灵儿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这份从来没有言明,又默默陪伴的情感,我早晚得有个交代,我不可能不懂,而为此视而不见。

只是…….唉!想到这里我摇了摇头。

把剑递给灵儿说道,给,灵儿,洛天哥哥教你练剑。

灵儿很聪明,没有多久就完全领悟了第一式“昨夜星辰”的剑意。

灵儿在一边自己演练着,我正看得高兴,就见到老萧从忘忧小筑门口进来。

老萧,怎么想起来忘忧小筑了?我笑着问道。

我要闭关了,闭关之间过来看看公子,和灵儿姑娘。

闭关!我满脸疑惑地看着老萧说道。

老萧:是的,我在斗皇境停留很久了,以前是因为要守护昊天城,不敢闭关。现在好了,我把将军府交给吴法去管理了,我就可以安心去闭关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