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破了,已所有人都不喜欢的方式。
金人不喜欢,因为他们的第一勇士死在了汴京,而且以一种非常糟糕的方式。
因为在汴京城局势无可挽回之下,完颜设也马即使背负着骂名,也要在汴京城中纵了火。
而且这一次他纵火准备非常长的时间,不仅对城中的仆从军造成了很大的杀伤,连小半个汴京城都被焚毁了。
郁宝芳也不喜欢,他完全没有想到完颜设也马会纵火,即使他是完颜设也马的心腹,他也一点风声没有听到。
他手下的军队损失惨重十停只剩下了一停。那些宋人仆从军还要惨,有些将领甚至死在了大火之中。
奚人不喜欢,前有宋人仆从军的追兵,后有大火,他们几乎没有活下来多少人。
最惨的是汴京城中的那些居民了,在围城的死了一批,而现在又受到了大火的焚烧。
宋人也同样不喜欢这样收复汴京的方式,因为现在的汴京已经变成了一个很大的烂摊子了。
即使是秦桧也有些愁眉苦脸的。
现在对于宋人来说是北伐的大好时机,金人在汴京的防守体现出了他们实力的不足,如果继续打下去,虽然不一样能够一举灭亡金国,但是收复很大一块国土是肯定的,如果打的好,说不定可以将燕云十六州都一举拿下。
但是汴京的大火之后,整个大宋似乎不能打下去了。
因为这是一个政治问题。
不管怎么说,汴京都是大宋的首都。临安只是一个陪都,如果放任汴京是这个状态,那么很有可能在政治上有很大的影响。
甚至秦桧听到了汴京被焚烧的消息,都不知道是不是发自内心的泪眼惶惶了。
“不能北伐了!”这一次甚至连韩世忠都发出了这样的判断,这时候孙权也知道不能继续打了。
“是的,北伐必须停止了。”孙权在政治上的才能比军事上强悍太多了,他迅速就拟定了几个命令。
首先是军事上的,北伐是停止了,但是这不代表着宋人就此退军,孙权认为他必须要趁着金人虚弱的机会,将山东路等地收复,更何况现在洛阳周边依然在激战,现在盲目撤军是不对的。
一方面他命令韩世忠率领一万精锐回师山东路,帮助那边的王友直控制住山东,有着一万生力军的加入,山东路的战力压力一下子到了金人这一边,宋人巩固山东路的胜利果实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另外一方面,他让岳雷带了五万人进攻洛阳,而这五万人之中原宋军只有二万人,还有三万人是汴京的仆从军,其中大部分是损失比较少的辽人仆从军。
在洛阳,虽然宋人还占据着上风,但是有着坚城加持的洛阳城并不好打,而那些仆从军将作为炮灰,参与惨烈的攻防战。
其次是责任上的,汴京被焚毁了,这对于大宋是很大的一个冲击,这必须要有人负责。
首要的责任人自然是金人,虽然完颜设也马已经死了,但是他依然要背最大的锅,所以尽管他死了,宋人还是不愿意放过他。他的九族倒了霉,上了大宋朝廷的黑名单之中,自然由三司进行了“缺席审判”。
至于完颜设也马本人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他虽然死了,但是大宋的律法是对于死人自然是可以审判的,而且还有不少道士,特别是清微派的道士更是通过种种的“神通”对于他进行了审判。
次要的责任人那些仆从军们,特别是奚人的仆从军,在宋人的眼中他们就是完颜设也马纵火的帮凶,甚至有人喊出了奚人和金人同罪的口号。
至于剩余的仆从军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辽人仆从军的罪是最轻的,他们只是作战不力而已,没有第一时间阻止金人纵火,所以他们是一个次要责任。
当然,他们在汴京大火之中损失最轻,宋人还需要他们充当炮灰,去攻击洛阳的金人,再加上担心他们叛乱,自然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了。
宋人仆从军特别是郁宝芳的下属损失惨重,毕竟郁宝芳打的最为的努力,所以在汴京大火之中他受到的损失最大。
宋人仆从军的一些将领被解职,他们手下的兵力被打光了,或者没有剩下多少人了,他们只能灰熘熘的回到临安,去当一些散官。一些还有一定实力的将领被发配到三佛齐,那边还是需要一些宋人军队的。
至于郁宝芳,按照过去秦桧和他的约定,他过去放下的错误被赦免了,但是这并不意味他就轻易过关了。
秦桧给他定了一个罪,那就是他和完颜设也马合谋,烧毁了汴京城。
因为完颜设也马是一个死人,有时候死人是不能承担很多怒火的,而承担怒火需要一个活人。
郁宝芳绝对没有和完颜设也马合谋,但是在秦桧的面前,他的辩解没有任何的用处,再加上宋人希望有一个汴京被焚毁的替罪羊在。
在众人的期望之下,郁宝芳成为了汴京被焚毁的责任人之一。
秦桧做事情还是很有讲究的,他没有要郁宝芳的命,只不过将他流放了事,郁宝芳流放的地方有些遥远,那是在绝对遥远的狮子国。
大量的财富源源不断地向汴京运了过去,由于处理的事务太多了,即使是秦桧都觉得有些力不从心,所以他还将自己的心腹叫了不少过去帮忙。
因为汴京必须要进行重建,灾民也必须要赈济,这是一个政治问题。
为了冲澹汴京被焚毁的政治影响,秦桧甚至还想到了要用上大宋的传统“艺能”,那就是丧事喜办。
虽然汴京被焚毁了,但是这只是一件“小事”,而通过这件“小事”里折射出来的大量大事情,才是众人值得关注的。
另外秦桧还想到了要举办一个仪式,那就是陛下“亲自”光复汴京城的仪式,而这个仪式代表着大宋开始复兴,他们要还于旧都,陛下能够让大宋再一次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