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易擒拿抓住最近的一人,刚才被流弹打中,子弹被肌肉死死锁住,血迹渗透衣襟。
举着敌人当靶子往前冲,子弹打在身上越来越多,在彻底被打成筛子前靠近鸡冠头车尾,对方慌了也想跑。
可他这一跑军心就散了,其他人也不进攻转身就要跑,麦克斯和炼油部落的人冲出来补枪,他们知道让这群人跑了,哪怕曼格修斯死了,下次他们还会回来。
加3的数字不停得在陆易的耳边飘过。
他有点亢奋,就像在猎杀游戏,虚幻又真实。
丢下尸体,发力冲刺,然后跃起,跳到了鸡冠头车兜上。
“该死的。”
鸡冠头男人惊怒,在他想开枪前,陆易的匕首掷出,扎中他右肩,一下子废了他的右手。
鸡冠头拔下匕首朝他冲来,弃车而逃显然行不通,相比之下不如死中求活。
匕首朝着面门刺来,陆易侧身避开,匕首离脖颈三寸而过。
陆易短拳速击,打在鸡冠头男的小腹上,对方显然没有曼格修斯的体格,肚子一瞬间翻江倒海。
陆易扣住他持刀的右手,又是一拳打在他的脸上。
前面开车的小弟见形势不对,拔出车子上的握把,居然是把短统燧发枪。
匕首从鸡冠头男腹部拔出,用他身体挡住前面小弟射来的两发子弹。
积分又涨了一百。
看到陆易毫无损伤的靠近,直接跳车,摔得生死不知。
途中又打死两三个人,其余的已经跑没影了。
回到炼油部落的时候,子弹已经被身体的排异反应排除体外,伤口已经结茧。
完美之躯的恢复能力可见一斑。
所有人都劫后余生,但却没有什么笑容。
“发生了什么事。”
“首领死了。”
陆易有点吃惊,那要换人当首领,想到要刷积分,那自己有没有机会。
机会很小,毕竟想处时间太短。
陆易一言不发的走出了城门,片刻后拖着曼格修斯的尸体走了回来,在众人不解的眼神下,一刀看下他的头颅,加它摆在金发男的尸体旁。。
“我的朋友,我给你报仇了。”
陆易摸了摸勉强湿润的眼角,刚才在路上酝酿了很久。
为了博取部落人的好感,不过演技终究还差点,没有掉下眼泪。
结果发现金发男人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有点尴尬,红着眼眶望天。
陆易觉得这个废土的规则就和跑到社会上打架一样,服众靠拳头,靠带手下吃香的喝辣的,如果上一个大哥死了没有选继承人,那给大哥报仇的人八成能成功上位。
果然,不少人对陆易投来好感的眼神。
陆易挺后悔之前没有和一批人攀交情,要是这个时候有一个自己人起头,喊一句:我们群龙无首,是该找个新的首领,不如就路易斯来带领大家重新振作。
“我们该怎么办?”
有人提问,但无人回答。
“他们还会卷土重来。”
众人陷入沉默。
陆易轻咳一声,道:“我听说在两千里外有一个巴顿镇,那里有废土前才能看见的新鲜水果,有骆驼,有交通工具和武器,那边有个做各种交易的拾荒者酒吧。”
“什么!”
有人听到陆易的话,惊讶和兴奋。
所有人议论纷纷。
“要一起去吗?”
陆易看下麦克斯,在刚才靠着麦克斯和布鲁斯的掩护,他才能轻松接近并解决曼格修斯和鸡冠头。
“不,我只想自己走。”麦克斯从部落成员的手里那会自己的车钥匙还破皮卡。
他的狗兴奋的叫唤两声,跳进了副驾驶。
布鲁斯亲了一个金发女孩的脸,笑道:“我决定加入他们。”
陆易对他竖了个大拇指,明明长的这么磕搀,结果一晚上就搞定了个大洋马。
“你呢?”布鲁斯问。
还没等陆易回答,人群中一个头戴绿色钢盔、蓄着山羊胡的男人发话了,陆易知道他。
是野小孩老妈的相好。
“不如我们听他的,我们需要一个新首领,不能一盘散沙。”
陆易眼前一亮,好家伙这么上道。
山羊胡不仅是野孩子的后爹,还是金发男人曾经长老团的一员。
长老团这个名字是陆易自己取的,因为在召开应对曼格修斯入侵时,山羊胡和另外3人围着金发男两边坐的。
后者对陆易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谢谢你为我的头报仇,你很强壮,只有你这样的战士才能在废土上生存,愿不愿意做外面的新首领,你如果答应,可以享受资源的优先使用权,条件是尽全力保护我们的。”
部落其他成员对他的提议有异议,但部落普通成员很多人都同意了,只要有帮他们活下去的能力,谁来当首领他们都无所谓。
陆易默默记下几个反对的人,他们都是以两个反对的长老阿肯和威尔斯为首,两个长老表示让才刚认识的人做首领太冒失了。
虽然他们说的很有道理,但陆记下了两个人,有机会就要排除异己,别说这很残忍,但很有必要,不然队伍不好带。
“既然大家信任我,那我就在这里保障,我陆易会尽全力保护大家生存下去。”
“路易斯,路易斯。”支持陆易的群众欢呼新首领的到来,只不过他们叫错了名字。
威尔斯却在这时提出分家,开始没有人表示反对,但他要分走的资源数量引起绝多数人的不慢,包括同样反对陆易做首领的阿肯也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