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幸承勋离开,迟臻推开房门,里面是和外面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方方正正的被子、简洁实用的用具、单调的摆设,全都看起来一丝不苟,充满了干净利落感。
一步步走进去,看着陌生的屋子,虽说这些都是迟樱用过的,可他完全感受不到迟樱存在的痕迹和气息。
姐姐两个字存在他的记忆里,是那么的熟悉和深刻,但关于她的一切却又那样陌生。
迟樱用过的笔记本,水杯,钢笔,桌椅板凳……或许都和她息息相关,但在迟臻这里,不过是个物件。
屋子不大,一眼就能看全,东西也不多,一目了然。
迟臻没有待多久,就出了房间。
幸承勋听到声音也出来了。
“没多待一会?”
迟臻摇头,“没有照片吗?”
幸承勋苦笑一声,“阿樱不喜欢照相,那张身着铠甲照还是陛下强迫她照的,只是没想到,那是她留在世上的最后容颜。”
迟臻抿着薄唇,“是吗,那真是可惜了,今天打扰了。”
“没事,晚上留在这住吧,我们好好聊聊,喝一杯。”
“不了,我想到处走走,难得休息。”
“那好吧,有空的时候就过来,别客气,你姐姐的东西可以带走一些。”
“那些东西对我来说很陌生,完全感受不到我姐姐的气息,我拿走没用。”
“也对,”幸承勋不勉强,毕竟迟臻和迟樱生活在一起的时间还没有他和迟樱相处在一起的时间长,更何况他们相处的时候,迟臻还不太记事,自然不会太熟悉迟樱生活里的一切,“想你姐姐了,可以多去墓园看看。”
“嗯。”迟臻从幸承勋家出来,站在楼下花园,回头看向幸承勋家在的楼层,杏眼微眯,转身离开。
幸承勋在窗户前看着迟臻离开,拿起手机。
乐天城外城,这一片以前是村落,因为城市的扩张,这里被规划成了新城区,只是一切都还在规划中,还没能付诸行动,所以似城非城,似村非村,显得很混乱。
方立杰穿了件背心和破了洞的衬衣,一条破旧牛仔裤,浑身上下脏兮兮,油腻腻的,满脸络腮胡子,头发像是被油泼过似得,全贴在头皮上,整个人看起了邋里邋遢的特别脏。
穿双人字拖蹲在角落抽烟,就是妥妥的无业流民,人见人厌。
方立杰看到走过路过人民群众投过来的鄙夷眼神,内心草泥马狂奔,完成任务后,他都能去当演员了,演什么像什么,绝了。
眼神邪恶的看着街对面卖煎果饼子的三轮车,后的老板娘。
邬文群一身旧衣已经洗得发白,头发挽在脑后,干净利落。三四十岁的年纪,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生活太苦,憔悴得看起来像五十多岁的妇人。
时常挂着一张愁苦的脸,看到有客人来买东西才勉强扯出一个笑。
送走客人,邬文群数了数箱子里的钱,今天连五十块都没赚到,脸上的愁容又深了一分。
方立杰扔掉烟,用脚尖碾灭,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流里流气往街对面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