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国,南平。
梧桐公馆,中式屋顶,白墙黑瓦,西式百叶门窗。
和煦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梧桐叶,洒在后院花园的鹅卵石墙面上。
它是刁家的一处私人公馆,此时某一间房热闹非常。
十多位风姿各异的名媛阔少坐在一起嬉笑玩闹,煮酒论英雄。
其中一少女。
翘着二郎腿坐于米白色鎏金沙发正中央。
她一手柱着沙发半托额头,一手端着杯百年红酒。
精致的欧式宫廷中短卷发,典雅时尚。
桃白色立领旗袍,小巧的立领环绕着纤柔的玉颈,戴着一串纯白珍珠项链,优雅与娇俏并存。
她抬起清亮的眸,露出高贵精秀的五官,仰头,将杯中红酒一口干尽。
粉唇轻启,“喝也喝了,笑也笑了,掏钱吧。”
名媛阔少们纷纷停下动作,怔怔望向沙发中央的少女,暗叹刁家大小姐真是个美人胚子。
十五岁的少女,出落得亭亭玉立。
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含着浅笑,圆润粉嫩的唇弯成弧度,小手在沙发上有一下没一下敲着。
她换个腿翘。
随着动作,旗袍剪裁处露出一片春光,白嫩的大腿如两根青葱,引人遐想。
“刁姐,我们今儿来就是为了捐款,你放心,我们把大半零用钱都带过来了。”
说话的是赵家小姐赵徽婷。
身穿白色小洋装,斜戴一顶小风帽。
刁姐两个字一出口温婉的小脸闪过一丝丝的厌恶。
赵家在南平是根深蒂固的百年贵族,她身上流着正统的贵族血液。
而刁明珠不过是新贵刁家的女儿。
刁家跻身新贵不过五年!
再次开口的是坐在刁明珠身旁的青年,五官朗俊,白衬衫配蓝黑马甲,嘴中叼着跟香烟,手里玩着扑克。
眼底骄纵放肆。
狠狠斜了眼在座的十几人,“本少连遛马的钱都省过来了,刁姐,这份情你可得记着。”
这话虽叫着刁姐,但眼神无一不威胁着在座的众人。
众人一凛,混世魔王程世锦发话了。
掏的不多,有他们苦头吃!
刁明珠抬起小手,拍在程世锦头上,将他嘴里的香烟扔在地,放下二郎腿,用脚一踩。
“下回再抽烟,学些不三不四的坏毛病,我就告诉程爷爷。”
程世锦比刁明珠大五岁,是程家三脉单传的男丁,也是南平的小霸王。
以前是混世魔王,人见人厌,狗见狗嫌。
比如会将蛇、蜈蚣、蝎子等扔在娇小姐的怀里,把请客用的饭菜掺屎和尿,好一些的会被下几天泻药。
去别人家做客,会将主人家的珍宝衣物拿出来当玩具,将发愣的少爷们踹进河里,放狗咬下人玩等等等。
在他十五年的魔王生涯里,从来不晓得怕字怎么写。
后来,刁家成了新贵,刁明珠出现在他们的圈子里。
仅十岁的刁明珠。
娇俏水润,气质佳人。
大眼睛水汪汪,仿似会说话般,晶莹剔透。
欧式公主小洋裙压不下她的半分温柔与娇润。
程世锦就是在众人的教唆下,去教训怀抱洋娃娃的刁明珠,那记忆,惨痛极了!
那次宴会,是刁家作为新贵第一次参加。
男士和男士谈生意,太太们坐在一起说笑打麻将,小孩自然也分到一起玩。
刁明珠穿着白色欧式公主裙,怀抱一个粉色洋娃娃,小脸精致水嫩,皮肤白皙细腻。
她眨着大眼睛来到他们面前。
眉眼弯弯,梨涡浅浅,娇滴滴出声,“大家好,我是刁明珠,刁钻刻薄的刁,闪闪发光的明珠。”
她脑袋一歪,小脸天真无邪,甜甜笑道,“我希望和大家做朋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