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目前在一起,主要还是搭伙过日子。
同是鬣狗之王,高球相比王二成熟和稳重一些,与毛抬相处还算融洽。
但作为后爸,高球对不是自己亲生的两只幼崽则有些不冷不热。尤其是那只母幼崽,长得不仅丑陋,而且脾气还挺古怪,高球怎么看都不顺眼。
可高球要是为了一己私欲杀死毛抬的幼崽,毛抬不仅不会和他过下去,而且还会和他拼命。
所以,为了现在的生存,和将来的美好生活,高球暂时打消了屠杀鬣狗幼崽的念头,尽量配合孩子他妈过日子。
每次出去捕猎的时候,为确保安全,毛抬都会让幼崽呆在洞里,自己和高球一同出去。
当高球闻到斑马马风的血腥味时,邀请毛抬一同前去。
毛抬安顿好幼崽就随高球出发了。
但没想到的是,本来十拿九稳的一顿大餐,结果人家马风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人救活了。
高球可没有狮王赫托那么大的好奇心,他见受伤的斑马站起来后就走了,没看到后面人类第二次光临、给斑马和大象射利箭的场景。
没吃到唾手可得的斑马,高球很是失望,带着毛抬在草原瞎转悠,希望能找到一点吃的填肚子。
算他运气不错,三转两转,忽然看见一群秃鹫聚在一起吃东西。
高球眼睛一亮,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吃的就在前方,还不快走。
高球带着毛抬跑过去一看,见秃爷、收尸队队长宋路和得且过都在里面。
天天在草原混,高球和他们都彼此认识。
高球再凑近一看,见他们吃的是一匹死斑马,肉被秃鹫吃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尽是骨头和一个半截马头。
“哪啥,都给我让开!”
高球冲秃鹫们喊了一声,跑过去低下头一口咬住死斑马头,嘁哩咔嚓就开嚼了。
毛抬也不讲客气,咬断一根肋骨津津有味吃着。
秃爷他们早就吃饱了。
秃爷看见高球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提醒他说吃慢点,别噎着。
得且过说:“您以为人家都像您年纪大了喜欢细嚼慢咽啊,别忘了高球是鬣狗,牙口好着呢,他不嚼骨头,让您嚼,能嚼得动吗。”
宋路也说:“秃爷,他大口吃骨头,就相当您‘蘸作料’吃一样,都嘛嘛香呢!”
“好吧,嘛嘛香就多嚼一点,嚼碎一点,我正好吃点骨头补钙呢。”秃爷慢悠悠地说:“唉,老了,老了,除了该硬的地方不硬,全身哪里都硬。”
宋路秃拿爷开涮,说:“我看您是‘硬件’真硬,‘软件’真软。”
“笑话我?告诉你,爷也年轻过。”秃爷不屑地说道:“当年你大爷长得老帅了,用你们的话讲叫毙了,连‘空姐’都杆子要和我好。”
“‘空姐’是谁啊?”半大小子得且过不明白,问秃爷。
“就是老鹰啊。她在空中飞,名字中有个‘老’字,不叫空姐叫啥呢。”
“啊!空中飞的、名字带老的就叫空姐啊,那照您这么说会打洞的、名字中也有‘老’字的老鼠是不是就叫洞叔了。”高球边嚼边说。
“呃!有道理,可以这样称呼,哈哈哈……”秃爷被高球逗乐了,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