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一下课凌云就和舍友几个人来到了二里屯。
二里屯不愧是帝都排名第一的购物地点。
一过来,老二胡超就感受到了这里四处散发出来的金钱的味道。
在孔明辉的带领下,凌云几个人直接去了三楼。
三楼几家奢侈品店铺卖的衣服,比较符合他们现在这个阶段的气质。
以前他们几个人几乎都不出来专门逛街买衣服,一般都是网购的。
毕竟是男生,还是兜里没钱的大学生,出来逛街对他们的兴趣,完全不是在宿舍打游戏能比的。
今天好不容易出来一次,老二老四也都兴奋的一起试着衣服。
普拉达的衣服试了几件,没有一个符合凌云气质的,穿感觉都有点不对劲。
孔明辉看了一会儿,直接拉着凌云去了路易威登。
除了孔明辉,几个人都拿了衣服去了试衣间。
平时像路易威登这种店,他们肯定是不会进来大摇大摆的试衣服的。
但是今天凌云要买衣服,老二老四的底气也就足了起来,顺便试一试。
老二刚换好一身衣服走出来,就听到一声非常扫兴的声音。
“嘁~”
老二一转头,又是那个讨人厌的万有有。
这一声‘嘁’和万有有的眼神,显而易见是瞧不起他们。
孔明辉皱了皱眉头,同时拉了拉胡超,示意不打算跟她计较。
“不买也好意思来试?该不会是买不起,所以来店里试试去网买假货装大爷吧?穷鬼还这么虚荣!”
万有有冷笑了一声,往这边走了两步,主动前嘲讽道。
二里屯是什么地方?
寸土寸金,每一家店铺里卖的东西最少都是四位数起步的。
根本就不是这几个人能消费的起的地方!
老二听到这话瞬间脸就绿了。
没钱怎么了?哪家店规定没钱连试都不让试了?!
老二怒道:“你说什么呢!”
凌云换好衣服一出来,就看到了老二正在和万有有争吵。
凌云出来的一瞬间,万有有看着他的眼神明显的愣了一下。
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穿了一套秀款衣服的凌云,瞬间看起来就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
本来凌云长得就算是非常不错的,在外形稍稍一收拾,瞬间就非常出众,吸引了她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