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富二代的身份,受到锦城不少名怜清倌人的追捧。
“隔着老远就看见你们府里的马车,没成想你还真在车上。可想死我了季哥。”
一上车金志多就给了李季一个大大的熊抱。
李季从金志多怀里挣脱,感觉差点背过气,在他敦厚的胸前来了一圈说道:“少来,上个月和你们喝完酒出来我差点淹死在河里,怎么没见你前来看我。”
“不是我不想来看你啊。”金志多哭丧着脸,满脸哀怨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冤屈:
“你不知道啊,我当天中午还在家里补觉,你姐就提着皮鞭冲到我家府上,一脸的杀气,连鞭头上的护套都取下来了,不死不休的样子,我差点没被吓死。”
李芷的皮鞭是杨顶天所增,鞭头处绑着一枚手里剑的武器,平日里总是套着一个皮套。
只有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才会取下皮套。
做了一个后怕的表情,金志多继续道:“还好我金家的护院还会些武功,才把她拦了下来。
我听其余的人说,当天下午你姐把我们一起去喝酒的每个人家里都闯了一遍,灌你酒灌得最凶的猴子更是被你姐揍得皮开肉绽。”
“当天下午我家里就把我送到益州大姑家去了,那是真怕你有个三长两短你姐上门拼命啊。
昨天下午我才从益州回来,没想到今天咱们就见面了。”金志多想起那天李芷看他的那种择人而噬的眼神,不由打了一个哆嗦。
这些事情李季并不知晓,听完后心中满是感动。
没想李芷会为了他受伤而怒发冲冠。
李季拍了拍金志多肩膀,略表歉意的说道:“金子,我替我姐给你道个歉啊。”
金志多闻言挥了挥手,满不在乎的说道:“嗨,我老金最大的优点就是钱多不记仇,过去的事情我早就忘了。”
心中突然想起最近城里传的沸沸扬扬的流言,于是一脸八卦的问道:
“听说你去逛青楼没钱给嫖资,居然写诗抵账,而且还说人家窑姐儿只值半首诗的价钱。这事是真是假?”
一激动身形乱动,带动一身肥肉不住乱晃,看起来相当喜感。
当世文人才子的编排能力再次刷新李季的三观下限,没想到现在居然都发展成这种诋毁人格的版本了。
于是一五一十的将事件本末告诉了金志多。
“可以啊,季哥,居然都会写诗了。”金志多举起他肥硕的大肉掌拍着李季的肩头,一脸的难以置信。
两人自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彼此都是什么水平再了解不过了。
可谓你知我深浅,我知你长短。
猛然听闻好友突然变得会吟诗作对,金志多心里除了羡慕,更多的却是高兴。
“你现在作诗水平到底如何?”
“闲庭信步,信手拈来。”
毕竟有上下五千年的底蕴加持,李季相当自信。
金志多双眼冒着精光,双手不断揉搓着,一脸红润的说道:“改天我要去睡小凤仙的时候,你可得帮我好好写一首诗。”
有人称半首第一的才子在身边,金志多仿佛看到了整个锦城那些自视清高的青楼名怜,都在撅着腚等自己临幸。
原本还以为会费口舌解释一番自己突然就变得写诗的事情,没曾想这位老友的脑回路居然如此清新。
侧重点完全不在一个频率。
松了一口气,李季一脸的鄙视,忍不住啐了一口:“德行……”
要说不羡慕那是假的。
至少目前他可不敢如此放纵。
才十五岁啊。
毛都还没长齐的年龄。
两人说笑间马车已到达山脚。
“我先去找我姐他们了,一会儿山上见。”
“那行,我上山慢,就不耽误你了,咱们山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