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若间,白衬衫老爷爷似乎像是找到了知己,如果不是因为眼前这个小孩真的是一张娃娃脸,阮老真的会以为这是个成年人。
一个小娃娃,居然凭借着几个字就看出来了自己想法,真的是后生可畏。
他将手中的硬毫笔交给了朱乔治,“小朋友,有没有兴趣写几个字?”
朱乔治接过毛笔,点头道:“小子不才,献丑了。”
接着,朱乔治在国泰民安四个字旁边写了另外一个词——风调雨顺。
“好!好!好!”
白衬衫的老爷爷看见朱乔治的字,不禁连说三个好,朱乔治的字放在书法界,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如果从朱乔治的年龄来看的话,就相当稀有了……
年少有为,也不过如此。
如果换作其他孩子,幼时能有这般成就,多会心浮气躁、目中无人,眼前的这个小孩,身确确实实感觉不到些,这是朱乔治身难能可贵的地方。
稳重、谦虚,出现在一个小娃娃的身,确是奇事,练字讲究心平气和,这样的心态,天生适合书法。
“请大师点评。”
“呵呵呵……那老朽就点评一二。所谓字如其人,风调雨顺,笔锋圆润饱满、写出的字四平八稳,但缺少些许力劲。小友练字应该有些时日了,不过是不是最近疏于练习?”
“大师所言甚是,晚辈的玉管有损,家父忙于生计,疏于此事。所以最近练字懈怠了。”
爸妈很忙么?白衬衫的老人想了想,笑道:“小子后生可畏,那老朽便来个宝剑赠英雄,这笔送与小友了。”
看见白衬衫老人将毛笔推给朱乔治,朱乔治犹豫了一下。
玉管用的狼毛玉筒,笔身细腻圆润、笔尖弹劲有力,用下品玉管练字如钝刀削肉,事倍功半。但此笔练字,如宝剑削铁如泥,乃笔中品。
“承蒙前辈厚爱,这么贵重的东西,晚辈不敢接。”
闻言,白衬衫老人严肃道:“让你拿着你就拿着,你是看不老朽的东西么?”
“谢谢前辈。”
朱乔治接过毛笔,练字十余载,他还真未用过这样昂贵的笔。
两人聊了许久,直到朱佩奇带着课本回来开门,白衬衫老人才停。
“抱歉,我没有带钥匙。”
朱乔治跟在朱佩奇后面,但朱佩奇依旧把朱乔治当成空气,她脱下鞋后走进自己的房间,接着便听到了房门锁的声音。
对于朱佩奇的态度,朱乔治没有放在心。
倒是肚子,因为饥饿而不断发出抗议的声音,出去吃肯定是来不及了,再说朱乔治之前辛辛苦苦攒下来钱也被妈妈没收了,手里的钱也没有多到可以经常下馆子,现在也就只能靠自己了。
不过这倒是难不倒他,朱乔治的厨艺在重生之前经过了十年的单身生活后,高到足以满足自己这张挑剔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