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乐队全部成员一起出去聚聚。
“我听说最近新开了一家音乐酒馆,可以去看看。”
五人中除了欧阳默都不是爱出去玩的人,所以最后只能由他来推荐了。
“酒馆?”林浩听这个词还有点违和感,这年代不都叫酒吧吗?
“嗯,那个酒馆白天主打怀旧风格,很幽静,有点类似于咖啡馆。”
几人听后,觉得不是吵闹的酒吧,就都点了点头,觉得还不错。
等到了那个酒馆时,林浩有些惊讶。
这个名叫清风酒馆的地方,还挺大,足有上下两层楼。
而且位置坐落于首都最繁华的地带之一,可见这酒吧的主人也是个财力雄厚的人物。
这两层楼在这里,光一年的租金估计就得千八百万。
进入后,柔和的灯光和轻缓的音乐声传来,这里与酒吧大不相同。
五人定了一个位置,然后入座。
几人点了些酒水饮料和小食果盘,便坐着交谈着。
这种环境下,聊聊天,也很好。
哪怕不怎么喝酒的林浩,也难得喝了一些。当然,喝的是基本没什么酒味的果酒。
时间走到了晚上的八点,酒馆中人开始多了起来。
同时林浩也发现了一个事情,那就是他可以看到很多背着吉他的人进了来。他们或结伴或者孑然一身,坐在某一个位置点一瓶酒水饮料,然后静静的玩着手机或看着周围。
林浩很奇怪,这里怎么这么多的音乐人?
但是在小半个小时后,他得到了答案。
只见原本被幕布挡住的一块区域,缓缓拉开,露出了后面一个可容一个乐队的场地。上面有各种专业的器材和音响设备。
乐队中的汪诗诗看到后惊奇地说道:“原来这里不仅仅是酒馆啊,还是个LiveHouse,我说呢,这些墙壁上都装饰着隔音棉。”
“看那设备很专业。那个架子鼓,起码得十万以上。”郑佳明眼睛发亮,说道。
“卧槽,那个贝斯,绝版了!”欧阳默咋咋呼呼地跑了过去,然后又跑了回来:“无敌了,那个贝斯竟然有汤米.西维斯的签名,卧槽,那可是真正的贝斯大神啊,我的偶像!”
“看起来这个老板不简单。”林浩说道。
“是挺厉害。”吴悠喝了一口饮料说道,同时她不禁想到当初在章鱼酒吧的日子。
那段时光的前期是快乐的,后来就逐渐了偏离了轨道,乐队成员安于现状愈发懒散,没有了再前进一步的动力。
不久后,有一个短发穿着酒馆的专属服饰的短发女孩上了台,拿着话筒,说道:
“欢迎大家来到清风酒馆,又到了晚上八点半,我们的室内音乐演唱会又可以开始了!一如既往,我们已经有了几十位专业音乐人的报名,按照报名顺序,一一登台演出。”
她的话说罢,就见一位背着吉他的长发男子上了去。
他拿着自己的吉他,坐在台上的椅子上,调整了一下,然后开始弹唱了起来。
他是民谣歌手,声音很沧桑,很能打动人。
台下观众有百人,在他表演结束后,都不吝啬的给了掌声。
“很好听啊,也很专业,但是怎么不知道这个歌手?”郑佳明说道。
“这里来的应该都是漂泊在外的独立音乐人,他们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舞台,而这里有一次免费的表演机会,他们自然都聚集到了这里。”汪诗诗说道。
接下来上去的歌手个个都很有实力,而且演出的作品也都是自己的原创,只不过民谣居多。
2000年后的华语乐坛流行为王,可是到了现在,华语乐坛已经看不出什么类型的歌曲是主流了。
莫名其妙的网红歌曲、一味模仿外国的电音风格歌曲、包装流量的口水歌、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民谣等等,看起来是百花齐放,可实际却是黔驴技穷。
今天台上这些人的作品不说今后能成为经典,但是放在现在的华语乐坛中,是完全能打的。
可是他们都沦落于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