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松是个人才啊,若能好好做朕的女婿,一辈子荣华富贵享受不尽,他却当了反贼。”
李世民唉声叹气的。
从品貌,他并不反感唐松,反而挺喜欢的。
才华,他更是惊喜连连。
要不是年纪比唐松大了许多,拜师当徒弟都有可能。
拜师门当师弟,虽然颜面难堪,他心里还是服气的。
可惜大好的女婿,竟是个自立为帝的反贼。
“父皇怎么能当反贼的国丈?简直荒唐!”
李世民拍了拍发胀的脑门。
同意长乐公主的婚事,让她留在这里参悟研究奇物?
这,这就是出卖女儿!
李世民狠狠抽了抽嘴角,脸色微微涨红。
羞愧啊。
“父皇,你千万要忍着点,不能暴露身份,否则被关押起来,女儿救不了。就算唐松没有杀心,别人可不一定,恨不得暗杀。”李丽质提醒道。
李世民微微点头,满脸苦恼:“此人虽然胆大妄为,但奇物层出不穷,每一样东西都是大唐紧缺需要的。
父皇一定要得到技术,掌握一件是一件。
我们在这,务必小心。
为了大计,为了大唐国泰民安,子民丰衣足食,国丈的身份,父皇先捏着鼻子认了……”
李世民心里憋屈,脸色幽怨,
坐在书房的靠椅,像个深宫怨妇。
堂堂大唐天子,在这山村当什么山村小唐国皇帝的国丈……
这要是被人知道了,尤其那些敌对参与份子,一个个会笑掉大牙的。
丢脸,非常的丢脸。
但是李世民清醒的认识到,唐松这儿的奇物和技术,足以改变整个大唐世界!
从粮食到武器到日常的生活,政治军事,衣食住行,全要被唐松这里的奇物神器所颠覆。
只要掌握住,他就能率领大唐百姓,走富国强民之路。
土豆,粮食神器。
种遍大唐,粮食无忧,百姓全能吃饱饭,这可是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个王朝所能获得的成就。
神弩陌刀,建一支强大骑兵,扫荡草原突厥,廓清大唐周边,丰功伟业直追秦汉!
帝王功业,就可比秦皇汉武了。
为了这么远大的志向,李世民决心在这山村当个所谓的国丈!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忍受百般羞辱,终于成功。
朕忍辱负重,用李明的名字,在这挂个国丈的虚名,起码不至于被人欺负、凌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