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沈青云的前方官道已经传来隆隆的马蹄声,男女两人脸色大变。眼看四处空旷逃跑已经来不及,男子望向女子,两人脸浮现一丝绝然。
男子说道:“这位公子,你有武器在身,请将我们两人杀死!”
沈青云摇摇头,“你们不需要自杀!”
男子有些着急:“公子,现在我们身没有任何东西,连绳子吊都没有,只希望快点死亡,不用再落到濛国人手里。”
两人跪在沈青云战马前,“祈求公子一并将我两人杀死!”
十几个濛国骑兵已经驱至面前,“想跑,已经来不及了。去死吧!”
领头的濛国人弯弓搭箭,就要射杀跪下的男子。
沈青云瞋目怒喝,“跪下!”
佛门狮子吼!
一股莫大的威势从沈青云俊逸的身散发而出,仿佛位者对下位者无穷的压力。
十几匹濛国战马四腿一软,全部跪倒在地。
濛国人恼羞成怒,慌乱得从跪倒的战马身站起。“你是汉民,居然胆敢骑马,还拥有武器。我要杀死你,拿你的人头报请功!还要你们,你们私自逃离住处,我有权处死你们!”
十几个身材高大的濛国人,持着环刀、狼牙棒,气势汹汹的向前。
逃跑的男女已经体如筛糠,他们已经想到自己悲惨的命运。
领头的濛国人指着沈青云:“汉民,还不快点下马!”
“你们真的该死啊!”沈青云右手拇指虚空一划。
一道凌厉的气劲凭空出现,它震掣空气,发出急促的呜咽声。透明的气劲拦腰而过。
叮叮当当……
濛国人手中的兵器半截斩断,摔落在地。
跪地的男子惊讶的抬起头,他发现这些穷凶极恶的濛国人,身躯分离,半截身子滑落。
十几人的鲜血即刻砰撒,漫天的血雾折射出惊人的美艳!
ps:《元史》卷105《刑法志》四;《元典章》卷35《禁递铺铁尺手杖》);民间各庙宇中供神用的鞭、筒、枪、刀、弓箭、锣鼓、斧、钺等物,也均在被禁用之列(《通制条格》卷27《供神军器》);就连农家生产用的铁禾叉也严以禁用(《禁约军器》)。至元五年规定:私藏全副铠甲者处死;不成副的铠甲,私藏者杖五十七;私藏枪或刀弩者够十件之数的处死;私藏弓箭十副者处死(每副弓一张,箭三十只)。
ps2:圆朝统治者,不但禁止汉人拥有兵器,而且连马匹也禁,“朝廷疑汉官甚,禁止天朝人不得置军器,凡有马者皆拘入官”(注:《多桑蒙古史》(冯承钧译),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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