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晚点了点头,宴迟就那么站着,两人谁也没有再说话。
半晌,男人清冽好闻的气息袭来,“今天周六,中午回老宅吃饭。”
宁晚有片刻的失神,就在她以为宴迟应该离开了的时候,一只大手出现在她的眼前。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和虎口处带着点点薄茧。
接着,她听到了他说:“起来,地上凉。”
宁晚下意识将手递了过去。
她十岁时,就下定决心,要嫁给京城最优秀的男人。然后,像牵狗一样牵着他的手,花着他的钱,成为全京城最幸福的崽!
以前她就想想,现在还真成功了。
不过,为什么她成了那只狗?
“早餐做好了,换完衣服记得吃,我在楼下等你。”宴迟看着仅仅到他下颚的女人,眼里划过一抹阴鸷。
果然,她还是不想要他的孩子。
宁晚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西装,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随后,她才想起,今天不上班。
最终,宁晚化了个淡妆,挑了一条黑色高领的荷叶袖长裙,搭配一双黑色镶钻高跟鞋。
她是冷白皮,更是衬的她肤若凝脂。
换好衣服,宁晚下楼,桌上放着早餐。她食欲不大,漫不经心吃了几口:“走吧。”
宴迟眉心几不可见的蹙了蹙。
两人一同走出去,可能是宴迟腿长的缘故,不一会儿就甩了宁晚一大截。就在宁晚以为她要小跑着追的时候,宴迟停下脚步,拿出手机,编辑着信息。他的余光一直注意着宁晚,直到她追上来,他才点击发送。
看着发送成功的一串数字,他眉眼间又恢复了一贯的清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