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周玉王若兰段小亚还没起来,段建国和段小君便就已早早地起床,往派出所去了。
两人到了派出所以后发现,张兰花早就已经到了。
张兰花坐在凳子上,见到段建国父女到来,眼神直勾勾的。她盯着段小君,眼睛一白,嘲讽道:“哟,你还真的来了啊?我还以为你又要跟这十几天来一样,搞失踪呢。”
段小君对这个女人一点好感都没有,没搭理她。
段建国沉着脸,也直接忽略掉张兰花,他找到昨天去段家的那个民警,同他打了招呼。
在这位民警的协调安排下,段建国和段小君,还有张兰花,这三个人作为纠纷的双方坐了下来。
派出所的民警作为调节的第三方,坐在了中间的调节位置。
“行了。”众人坐定,民警先开口道:“有关于张兰花同志向我们所反应的,段小君同学在其自家经营的张张家常菜餐馆吃饭却未付款,承诺事后结算欠款却消失不见的纠纷,现在你们纠纷的双方都到齐了,该准备的东西也准备好了,那现在这个调节,就开始吧。”
民警口中所说的该准备的东西,就段小君而言,她是没有的。
原本,从昨天张兰花在街上莫名其妙地拉住她开始到现在,这件事情,她就是一个毫不知情的状态,因而也就无所谓谈起什么准备的东西。
民警所说的该准备的东西,其实就是昨天张兰花在派出所里所说的,段小君三年来在她店中吃饭时的签单。
以及最重要的,她口中的,段小君吃了一百多块钱的那顿霸王餐的签单。
只要张兰花她口中的所谓的这张段小君所签的这签单拿出来,并且能够在今天和段小君的对质中证明这签单确实是段小君吃完后所签下的,那么这个纠纷,就会尘埃落定,确定张兰花说的是事实,而段小君则是在撒谎狡辩,也就不会再有什么疑问。
民警问张兰花:“张兰花同志,你昨天在所里说的,段小君同学这三年来在你店里吃饭时的签单,以及你口中所说的,段小君同学吃的那顿霸王餐的签单,你都带了吗?能不能拿出来给我们看一下?”
“带了带了,当然带了。”张兰花从自己随身的包里翻出来一大摞沾着油渍的点菜的单子,放到民警的桌上。
“民警同志,这就是我说的那个段小君这三年来在我店里吃饭,每次结账时欠的那些单子了,中间有一些找不到了,但是没关系,同志你从现在找到的这些,跟她吃霸王餐的这张签单一对比就知道,我没有说谎,这签单的就是她本人就对了。”
民警将张兰花掏出来的那些单子拿过去看发现,这些单子的签名确实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段小君同学,段建国同志,你们也看一下。”民警看完将这些单子推给段建国和段小君。
段建国的心里打从民警昨晚自段家走后就憋着一股气,一整晚都没睡好就,大清早地起来就是为了看这些单子来了,此刻手脚哪里会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