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马斯是普林斯顿数学系一名普通的硕士研究生,他觉得自己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多智近妖,智商几乎都在140以上,那些妖孽甚至可以达到150多。
而他托马斯智商不过140左右,勉强没拉低普林斯顿数学系学生的平均智商。
不过幸运的是他有一个好的导师,他的导师名叫陈列,名字有点拗口,是来自夏国的数学家,当初导师挑选弟子的时候,其实还有两个学生的。
他当初觉得自己的机会也不大,因为他们那一批里有一个智商达到了恐怖的152,可他的导师还是选择了他。
理由,没有和他说。
不过,拖马斯心里明白,这是因为他勤奋的缘故。
他曾听过一句夏国的老话。
叫做笨蛋先飞!
他很认同这句话,他想,我虽然智商比不过你们,但是我比你们勤奋啊。
所以他每天和陈列学习各种数学知识,只为了像其他人证明智商不是最重要的。
勤奋才是!
今天,由于他在导师手下学得比较好,所以导师大发慈悲放了他一天假。
所以他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取出了自己的手机。
平时他去导师那里的时候,一般都是不带手机的,因为手机要是突然响了,会影响到他们的灵感的。
而灵感对于数学家来说非常重要!
所以一般情况下,他都是把手机放在宿舍。
从枕头下面拿出了手机,他准备发条推忑向父母亲人姐妹证明自己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一打开推忑,拖马斯就发现了自己的推忑来了信息,“我偶像彼得终于发推忑了,他都沉寂快两个月了。”
想着,拖马斯兴奋的点开了彼得发的推忑,直接将自己发完推忑就回图书馆刷书的想法丢到了脑后。
“这是”
拖马斯微眯着眼睛,或许不用眯,因为他的眼睛本来就很小。
“彼得先生证明了霍奇猜想,这个公式,这个公式,我看不懂啊”拖马斯小眼之中闪过一丝兴奋,“不行得赶紧去找老师,把这件事情告诉他”
想着,拖马斯顾不得喝上口水,拿着手机就往他导师陈列的办公室走去。
十来分钟后
陈列的办公室门口,拖马斯敲响了了门。
咚咚!
“进来”门内传来一声响亮的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