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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花盯着白澈的字,一脸的羡慕:“我没想到,你人这么好看,写的字也这么好看。爹说,我写的字跟狗爬一样,要不,先不学看公文,你教我练字。”
人长得赏心悦目。
字也赏心悦目。
百看不厌。
白澈:“……好。”
金银花囧了囧。
练字也是个麻烦事。
她不知道要练啥。
想了想。
“我要临摹你的字。”
白澈:“好。”
才过了短短一炷香的时间,金银花皱着眉头,搁下笔:“今天就先到这吧。我胳膊酸死了。我先回房躺着等饭熟。一会儿吃饭的时候,你喊我一声。”
白澈:“……”
他的红衣姑娘,真是善变。
说要学看公文。
说要练字。
然后。
什么都不想坚持。
她要是个渔夫,怕是会打渔一小时,晒网一个月,甚至一年。
白澈:“我好像明白,你爹为什么总嫌弃你了。”这样反反复复,很难让人放心。
金银花瞪他:“你也嫌弃我么?”
白澈:“不会。”
白澈:“我觉得你这样很好。”
随心所欲。
自由自在。
金银花装出一副另有隐情的样子:“说实话我是想勤奋刻苦的,胳膊说它不想。”
白澈:“……”
你的胳膊成精了。
难为它了。
金银花:“我劝诫胳膊,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可是胳膊说,它只是个胳膊,不想当人,更不想当人上人。我也只能含泪成全。”
我尽力了。
事实上拿起毛笔,写到第四个字的时候,就想撒手了。为了营造一个--上进--的正面形象,强撑着又多写了几个字。等写完了一页纸后,彻底受不了。
整个过程很心酸。
听到这种别出心裁的辩解,白澈一个没忍住,笑了。他倒是没想到,她能把懒惰描绘的这么可爱。白澈:“我一直想知道,对你来说,什么是简单的事。”